發生了韓製IPKNBB霜含螢光劑恐致癌新聞關於「螢光劑」與「螢光反應」,談得其實夠多了「螢光反應≠螢光劑」與「螢光劑≠有毒」這二個事實是不需要辯駁的。前者因為天然物也可能有此反應;後者則是「長期證據不足」。


然而化學成分的風險不僅僅是螢光劑今天討論螢光反應,明天還有防腐劑、助滲劑等。從諾美婷事件,我們清楚地知道製造廠與政府都未必明白長期風險,從IPKN事件則了解代理商未必健康專業;那消費者「活該倒楣?」


這次文章要談的是:「如果廠商甚至政府都不清楚「產品是否絕對安全」,消費者如何保護自己?


螢光反應≠螢光劑


這個題目的的事實有三個:「天然物可能也有螢光反應」、「遷移性螢光反應才有風險」及「短期風險很低,但長期疑慮持續存在」。


螢光劑≠有毒


這個題目其實是上一個題目的持續探討:「螢光增白劑在動物毒性測試中,並無明確的急性傷害或長期致癌性,且對於皮膚的刺激或過敏性也相當低」及「消費者有權「拒絕」與這類可遷移性螢光劑接觸,但應該把選擇權留給消費者」(見 張麗卿 老師「BB霜含螢光劑,危險?」一文)。


換句話說:站在醫療專業與證據力的立場,我不能反對或贊成遷移性螢光劑使用;但是使用的廠商應當告訴消費者;我們添加了螢光劑,或者我們的產品有螢光反應。並且向消費者保證(?­,這些螢光反應(或螢光劑)不會傷害人體!


誰確定「螢光劑」無長期風險?


消費者對於一般保養品的看法傾向於「消費品」。事實上,一個產品塗抹在臉上30*25平方公分這麼大的區域,內含成分一定會有或多或少的滲透、吸收。如果再考慮到「使用時間至少幾個月,甚至可能數年」,這些螢光反應/螢光劑的傷害,對於社會的責任,恐怕不是「動物毒性測試」一句話可以解決的如果各位頭腦清楚,一定還記得最近發生的「減肥藥諾美婷下架新聞」。這個藥物經過動物試驗、第一期與第二期人體試驗、FDA與歐盟審核,這些基本上算是嚴謹的把關方式;經過十多年的「真正人體追蹤」(PMS),我們還是發現了它對人體的危害。


我的想法是:「螢光劑對人體長期危害這件事之所以「缺乏長期證據」,其實是因為沒有追蹤!而「追蹤」,是人類發現「長期真相」的唯一方法!


IPKN螢光反應告訴我們什麼?


經過三年多的肌膚檢測與追蹤,身為台灣少數嚴格執行的皮膚醫療機構;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各位:「我們發現的螢光反應保養品不只這個。從脣膏、護唇霜、乳液、乳霜到隔離、防曬以及BB霜;台灣市面上有螢光反應的保養品至少有二十種以上。」同樣的邏輯,這些含有螢光反應成分的保養品廠商,必須站出來告訴我們:他們的螢光反應不會造成消費者的健康風險!


消費者如何自保?


曾經引用 邱 醫師「是裝傻、還是故意」的網路文章,討論「成分表標示不明」的現狀。這種 許多 醫師逐漸發現的事實,顯示了「真實世界並不是閱讀成分表就可以避免健康風險」這個殘忍的事實。


我們一直提倡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醫美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就是以「細胞真實反應」做為依歸,以「細胞喜歡,就會表現出正常、欣欣向榮的狀態。細胞不喜歡,就會萎縮、衰竭,造成生理結構失常」作為所有保養品、醫美療程的效果/傷害依據。


這次衛生署說「要考慮限制螢光劑的添加」,有些專家同意,有些專家反對。但是不管這些「專家」同意或反對,「自然」是很現實而公正的如果您的細胞喜歡,所有皮膚解剖結構都會健康、正常;如果細胞受了傷害,紋路與皮脂膜等正常生理現象也會逐漸敗壞


在皮膚長期受損、發炎的前提下,發生酒糟、敏感性肌膚、痘痘、粉刺、肝斑或者接受醫美療程後反黑、不可預期傷害,難道不是非常合理的事嗎?


是的,請學習肌膚檢測的簡單知識只要定期做無痛、無害的50X放大攝影,您就可以永遠避開錯誤傷害的風險


永遠!


補充閱讀:


韓製IPKNBB霜含螢光劑恐致癌=廣告/新聞閱讀


從「減肥藥停售」看藥物追蹤與安全=談「保養品的長期安全」


從「減肥藥詐欺/致死」新聞談「藥物長期安全評估」以及「保養品長期安全評估」


提高中風機率歐洲停賣諾美婷=廣告/新聞閱讀


化妝品成分也需要上市後監測(PMS=邱品齊醫師格文引用


是裝傻還是故意?邱品齊醫師格文引用


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醫美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


所有IPKN的相關新聞


BB霜含螢光劑的新聞=5047先生格文


有關媒體報導市售BB霜產品可能含螢光劑乙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台灣FDA)正式說明


BB霜含螢光劑,危險?=張麗卿老師格文


雷射反黑不可預期傷害的相關文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ctorskin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