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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膚品的品項太多,出品速度太快(臺灣這邊本土與進口廠家不少,平均一個月就有幾十、近百種上市;一年就有幾千種;估計大陸更多);醫師光是學習品項就來不及了。因此就「商業名稱/品項」學習是不切實際的作法。臺灣有幾位醫師這樣做,這樣建議。但是這樣的建議無法推廣誰有能力背下那麼多品項的優、劣比較;甚至做出優先序列建議(priority list)?因此另覓蹊徑,抓綱抓領是必然的事。


就管理原則來說,任何行為都會產生成本,任何成本都會加重末端售價。換句話說,「使用醫師作為護膚品諮詢人員」這件事,一來醫師成本很高,二來護膚品的諮詢需要漫長時間;所有成本加總之後,使用者的負擔會加重。因此我在臺灣致力於訓練護理人員從事這個行為;由護理人員作初步檢測、諮詢與建議護膚產品。之 後由 醫師協同護理人員不斷地監測這件事。換句話說,我們試著從「醫師vs.護士」的定義,改變成「帶領vs.護理師」;合法而道德地轉移工作給護理人員,一來提升護理人員的知識與尊嚴,二來降低終端使用者的費用成本


2          護膚品的品項太多,抓綱抓領的方式就是「不管末端產品,只看皮膚反應」。這部份,我們必須回到基礎生理學,觀察肌膚收受到某種「終端」產品<=而非僅僅是「成份」)後的反應,以確定該產品是否安全。這部份,個人幾年來的經驗是:


2.1        正確的肌膚檢測:市面上有許多肌膚檢測的儀器,其準確性、有效性與學理性都不好;如果拿它來做肌膚檢測的標準,其實是沒有意義的;garbage in, garbage out


2.2        產品使用時間盡可能愈短愈好,以免錯誤產品傷害使用者。但是時間的長度至少要能達到作用基本產生的「試用時間」:這部份,我們發現最短必須使用二個星期到一個月,才會在肌膚上出現專業訓練後的熟練者可以觀察到的蛛絲馬跡,提供我們正確的判讀


我一直想在臺灣的美容醫學醫學會推行肌膚檢測教育;只是時機尚未成熟,個人設計的教材也還未經過很系統性的整理。我的經驗很多,總覺得蕪漫無序;臨床應用是綽綽有餘了,教導他人就不免掛一漏萬。


這部份,如果有機會與您魚雁往返,或者也有助相關思惟整理,從而幫助所有華人的肌膚健康。


謝謝您


奉宜


補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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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肌膚檢測


化妝品成分也需要上市後監測(PMS=臺北宋奉宜醫師/邱品齊醫師格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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