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最後一天了,2010年我要利用這個園地,給化妝品消費者(一般網友)怎樣具建設性的觀念呢?


一直以來,除非是新書宣傳期,電視節目的邀請,經過溝通後,幾乎是敬謝不敏,不會成行的。我的理由很多,首先我沒有明星臉、不做華服、無袖、低胸、緊身時尚、亮眼飾品等打扮。再來是,我的「原則太多」…。基本上,我不是電視節目要的「菜」。


聖誕節我飛長沙,應邀錄了湖南衛視「百科全說」的節目。這是個在中國晚上七點半~八點半黃金時段(週一~四)播出的大型脫口秀節目,收視率全國第一。


節目在 12月1日 才開播,這個邀約從11月初就開始,連續三次的邀請溝通,直到導演傳來已播出節目的帶子(劉鏞、劉紀輝、曲黎敏等)之後,我點頭去一趟。


中國也許比較保守、傳統,所以反而有空間製播真正「寓教於樂」的節目?!把在各領域術有專攻的知識性人物一一的請上台。把劉鏞從美國請來、把我從台灣找來,撇開出席費不說,光張羅機票航班飯店食宿接送,就夠忙的了。節目的主軸是繞著邀請的來賓來發揮的,一氣喝成的50分鐘錄影,沒有置入性行銷包袱,只希望用輕鬆愉快的方式,將正確的保養訊息傳達給觀眾。


回程路上,我確實一直在想「寓教於樂」這件事,為什麼台灣的節目沒有空間這麼做?一定要嬉皮笑鬧、素人、達人、藝人、主持人齊聚,你一言我一語笑鬧無理頭的進行,分享些個人心得、個人見聞,然後呢?節目內容正確度有待商榷,觀眾獲得的訊息不正確,....。


今天電視新聞記者(非美妝線)問我幾個「犀利」的問題,我回答的頗有壓力,因為這是民視議言堂要做的題。


她問:在電視上常露臉上節目又自己有開業有保養品牌的醫師,依老師的看法,他們說的保養方法可信度如何?(這可是有點出姓名的問法…)


又問:很多有經營品牌的知名人物,教導大家的保養方法,是正確的嗎?(連記者都不相信這些人說的話…)


再問:正確的保養品使用程序,應該是什麼順序?(他或許覺得我最公平客觀,可以給觀眾一個光明的指引方向…)


我的答案是:如果是置入性行銷的邀請,那來賓就一定是以看得到的商品來說明保養的程序。譬如說:有洗面乳、化妝水、精華液、眼霜、乳霜,那麼專家來賓,就一定會將這五瓶產品排出順位來教導大家怎麼使用。絕對不可能丟下精華液或化妝水不管!簡單的說:上節目的人,是「以物為本」,讓人去遷就物


而什麼是「正確的保養程序?」,答案是「以人為本」,讓物去遷就人。換言之,如果你是年輕人,用洗面乳洗完臉,覺得肌膚很舒適、不乾燥也不緊繃,那麼「保養」,洗臉就夠啦!


化妝品(保養品、彩妝品皆是)是因為個人的不同需求而誕生出各種不同款式樣貌的。所以,把選擇權還原到「人」,以需求為選項的導向就對了。


這個大環境「釋放」保養化妝訊息的源頭,主要來自化妝品經營者,所以久而久之,消費者聽到的保養方式,就都變成「全套的」!


而化妝品的過敏、不適等現象,問題往往出在絕大多數的人,並不需要「全套」的保養品


期待這個園地,給消費者的是另一種回歸需求、瞭解自我的真收穫。


補充說明:


張老師的這幾段話(紅標是我做的,與原文的重點標不一樣),我想做一些補充。


醫師;本質在於「望、聞、問、切」;「治療」是望聞問切之後的「介入」(intervention)。「回診」是另外一次的望聞問切,確認並修改治療。


進入醫學美容領域,就像一直強調的:「醫學美容是以醫學理論、倫理與邏輯,給予美容行為」。其實對認真的醫師來說,把藥物、儀器甚至是保養品當作治療的手段,基本上沒有太大的不同—就像復健科醫師一樣,所謂的「治療」可能是鎮痛的藥物,也許是「每天走路一小時」的醫囑。


觀察醫學美容保養品這麼多年,我發現,醫師們雖然未必了解保養品的真實作用,但是都還是謹守著「「以人為本」,讓物去遷就人」的醫療原則—我們都把保養品當做「治療之一」,而不是「治療的全部」。


所以您可以看到 許多 醫師「在乾燥的時候才給予乳液」,一如「在紅腫的時候給予類固醇」一樣。這種心態倒是沒有太大問題—相對於那些「置入性行銷的專家們」。


再來就是「保養品≠藥品」這件事的正確認知了—這是我對 張 老師這篇文章的「深入衍伸說明」。


所謂「保養品≠藥品」的意思之前解釋過(詳見「餛飩湯理論」);這裡我想再解釋得更清楚些。


使用藥物是醫師的天賦本能—就像前面說的,本來醫師的本領是「望聞問切」,給藥只是診斷後的一個手段。所謂的「名醫」不是「很會給藥」,是「很會正確給藥」。前者藥師也可以,「鄰居大嬸」也可以;後者就必須是有經驗的老醫師才作得到。「有經驗的老醫師」意味著「非常準確的診斷」。


言歸正傳,因為「使用藥物是醫師的天賦本能」;進入醫學美容領域之後,我們就把保養品「順理成章地」當作藥品看待。就像「肚子痛給胃藥」一樣,「臉乾就給乳液」成為我們的慣性思維。


問題是,胃藥跟乳液是完全不同的兩碼子事!


「5%的胃乳片」意味著5%的有效成分,以及95%的「確定無效」成分(placebo)。我特別把「確定無效」這四個字強調出來,是因為這些placebo經過實驗後「確定真的沒有好處,也沒有壞處」


但是「5%的傳明酸乳液」就不是這麼回事了—5%的傳明酸之外,那95%包含了防腐劑、界面活性劑、油脂與其它成分。這些95%的「非placebo」並不是無效的—無論是正向效果,或者是負向效果,我們完全沒有數據!


事實上,在監測保養品使用的過程中,在治療酒糟/玫瑰痤瘡的患者中,我們不斷發現「也許所謂的酒糟專用保養品,才是皮膚繼續維持敏感與受傷的來源」這個懷疑


醫師們因為慣性思考的問題,忽略了「藥物的95%placebo≠保養品的95%placebo」這個鐵一般的事實。忽略事實的結果,就是在現實世界中反覆出現無法控制、不可預期的結果。後者也是目前醫學美容糾紛頻傳的重要來源—「不可預測」就代表了「無法事先溝通」、「很難達到顧客滿意」


這是我對張老師文章的補充說明:醫師不會忘了「以人為本」,但是很可能「拿錯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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