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很深的醫師,「看一眼」就可以猜出疾病「可能是哪一種」。這種「憑經驗猜測」,我們稱為臆測診斷,簡稱臆診。比方說,「咳嗽+流鼻水+喉嚨痛+肩膀酸痛」,醫師會「」是流行性感冒。


l          有了臆診做方向,醫師會安排一連串的檢查(與治療)。經過一連串的檢查(與治療)之後,就可以做出比較確定的診斷。以上述的「流行性感冒」這個猜想為例,經過快篩(H1N1的關鍵字!?)之後發現是陽性,因此確診為流行性感冒(未必是H1N1)。這時候,檢測是一種「導致確定診斷」的方式。如果各位夠細心,也會發現衛生署規定「孕婦即使快篩呈現陰性,還是可以給予克流感」這樣的說明;表示「如果克流感治療有效,顯然是流行性感冒」這樣的思維。後者,稱為「嘗試性治療」therapeutic trial),也是另外一種「導致確定診斷」的方式


l          對門診(非住院)醫師來說,特別是皮膚科診所的醫師,「檢查」比較困難,因此往往採取「嘗試性治療」作為協助診斷的手段。這也是為什麼各位到皮膚科診所看診時,「醫師們常常很快地看診,給一條藥膏,請您下次回診」的理由這個「快速看診=>給藥=>下次回診」的流程,其實也是確定疾病的一個手段


為什麼「不要再說濕疹了」?


既然知道醫師治療疾病的過程中,「診斷」是很重要的知道是什麼疾病,才知道給予的治療方向是否正確。甚至,知道疾病的輕重程度,才能確定治療的強度。


換句話說,「醫師看病」這件事,必然包含了「找出正確的診斷」這項義務


「醫師負有診斷義務」這件事,就像「法官負有明察秋毫的義務」、「警察負有破案的義務」、「軍人負有保家衛民的義務」以及「老師負有教導的義務」一樣,都是我們付錢(付稅金)的目的。雖然說這些「義務」未必能夠完全履行醫師未必能夠找到正確的診斷;法官可能枉判;警察很辛苦地辦案,卻可能永遠無法破案;軍人可能敗仗;老師可能很有挫折感。但是我們依然尊敬史懷哲、包青天、楊日松、岳飛與孔子。


為什麼?因為他們「盡力了」。


從這個「盡力」的角度看去,一位醫師收了掛號費之後,實在不應該給予「你得的是濕疹」這麼簡單的答案。我們期盼的是「你得了接觸性皮膚炎,是由你的保養品造成的」之類比較實際的、可操作的答案有了這個答案,我們才知道應該如何預防「下次的皮膚發炎」出現。


就算醫師無法給出這麼精確的答案(就像警察未必能夠破案一樣),我們還是期望他能夠「盡力」尋求答案,讓茫然的、無依的病患有些依靠。這些答案至少像是「這是濕疹我猜是因素引起的」。


如果您下次再去看病,醫師說「這是濕疹」;為了改善台灣的醫療環境(為了自己,也為了其它的病患與我們的子孫),麻煩您睜大像是漫畫中女主角一樣晶瑩燦爛、天真無邪的雙眼,溫柔地說:「請問,這可能是什麼因素引起的呢?


後記:


選擇「濕疹」做第一個討論,是因為這個題目牽涉很大;每一位朋友的一生中,一定會有幾次被判斷為濕疹的機會。從這麼普遍的題目,正是公民衛生教育最重要的起點。


因為個人思慮一定不夠周全。這個系列會談幾個名詞。如果各位格友覺得有所遺漏,還請不吝告知,我一定盡力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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