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肌網友「貢獻」的圖形,一整個就是「黏黏大排除」呀……

求醫師指點迷津。

從開始到現在,真的感覺臉上每個毛孔都在不斷排,沒有停過!50x圖亦從來沒有拍到過皮紋。

究竟有好轉嗎?

已經有空就用油。只想確定現在的方式和生活習慣,能幫助皮膚恢復。希望我不是有什麼怪病,才不斷排吧!?好像垃圾永遠都排不完……

我必須告訴各位:

首先,不是病到膏肓的人,不會「只好願意戒毒」。

其次,既然已經「病入膏肓」,「必須吐很久」當然是非常合理的。

最後,只要是老朋友都知道,即便使用產品,即便很認真大敷面;「第一大波」都可能需要半年上下,甚至更久的時間;更何況居家「用油自戒」的人呢?請讀讀敏感與酒糟肌膚的PK賽!「十四天不洗臉」vs.「食用油按摩」吧。

然後就有朋友附和:

A說:

朋友不太相信護膚品不一定是安全的,即使是國外的。

她說:「不安全係數肯定是有的,不過口碑好的化妝品安全係數肯定高。你還是用護膚品吧,不然皮膚老化很快的。」

我說:「文章裡說過:「不是強調『不使用護膚品』;是強調『不使用有風險護膚品』」。

發文章想給她看,她也不想看。

B也說:

是這樣呀。沒有頭破血流,不會有覺悟的。

我一個同事最近也是滿臉痘痘。我猜測是因為:她最近開始運動減肥,有點誘因。我想說不要護膚品了,但知道她不會信,就什麼都沒說。

然後我說:

請容許我重新說一次;「不要隨便救人。只有撞到棺材的人,才有可能真心悔改」。

提倡肌戒毒至今,被利益熏心的商人誣衊,我可以理解。被某些必須靠推薦保養品維生的磚家抱怨,我也可以理解。出乎各位與我的意料,還有一些抱怨來自……理論上應該是受惠者的病人!?這些臉紅、臉痛的朋友因為不願意承受戒毒的壓力,(還有不願意仔細看書)於是開始抱怨!?

所以我才體會到「佛度有緣人」的意思——我們只能救「真正撞到牆,確實害怕健康傷害的人」;而且必須是「願意自己理解真理,不願意人云亦云,因此有能力真正自救的人」。

每天寫天寫,還是有一大堆敏感與酒糟的相同問題!

首先,如果您看blog還有疑問,請閱讀:新浪微博的許多常見小問題(2013/11/08

其次,想搞懂「肌戒毒要不要用食用油?為什麼要用食用油?用哪一種食用油?」的問題,請閱讀:酒糟肌戒毒,變得又乾又粗,我可以用油嗎?我需要用油嗎?

如果您非常需要信心,請閱讀「肌戒毒」絕對是正確的!格友正能量分享「脂漏、痘痘;努力自癒格友」的補充說明

核心精神聲明:

        我不反對使用保養品!我唯一的關心就是健康!因此我反對「盲目地使用保養品」、「盲目地執行醫學美容」。

根據科學邏輯,要確定保養品或治療的安全,應該在使用前、使用後都做紀錄;而且必須長期監測,反覆比對。

使用前後比對,是為了證明短期安全。使用前與長期後比對,是為了證明長期安全。這就是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為什麼護膚品「長期使用有危險」?=談「實驗室資料」與「長期追蹤PMS資料」的核心價值。

如果呆呆地相信單次監測的「證據」,就會出現「使用類固醇的褪紅效果很好,應該長期使用」這麼愚蠢的事!保養品與醫美治療長期使用、大量使用,對身體健康影響深遠。只有真正長期監測,才能確保長期劑量安全,真正保護皮膚與身體的健康!「皮膚測試」、「皮膚檢測」與「皮膚監測」有什麼不同?=專業醫療論壇問題回答

        如果您初次看到這個blog,發現「看不懂文章內容」。這是因為作者能力不足,文章悟道的順序不一。拜託您買本循序漸進的科普書籍(肌戒毒:14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也可以先看「肌戒毒」整體概念:電視專訪,然後聽聽錄音檔。理解真正真理之後您就會發現:

因為醫美措施而敏感、痘痘,甚至酒糟/玫瑰痤瘡的可能性很大!

因為錯誤保養品、雷射/激光療程產生黑斑是必然的!

任何傷害出現的反黑、發炎、脫皮、粉刺與紅腫、刺癢……一定有改善!

正確實施並遵守肌膚監測的指導,就是您保護自己最重要的科學證據!如果您同意上述理念,想定期獲得真正的醫學美容與保養品訊息?這裏是本部落格電子報

        極緻,只做對的事!為了幫助更多患者,極緻希望獲得高手們的分享。如果您對某種治療的醫學證據非常有把握,還請告訴我們。極緻會謹慎地評估,並協助建立相關肌膚監測原則。至於買書……

博客來網站買書按這裏(海外也可以)

大陸當當網按這裏

大陸淘寶網站按這裏

香港CP1897網路商城按這裏

新浪健康;好書推薦

補充閱讀:

「肌戒毒」整體概念:電視專訪大陸請按這裏 2013-06-18 2018

「肌戒毒:十四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 2013-01-04 190946

「肌戒毒:十四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臺灣廣播公司錄音檔 2013-02-01 2123

敏感/酒糟肌膚的自我療護談「十四天不洗臉」的自然醫學學理猜想 2011-03-15 2127

 

arrow
arrow

    doctorskin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