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書英幫客人做微針美容時,未用酒精消毒導致皮膚潰爛,遭起訴。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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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針美容 害皮膚爛2女起訴


無照進行侵入性治療 又未消毒 害染菌 20101105 蘋果日報


【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市彭上芸,去年由安姿美容公司的美容講師趙書英用微針滾輪做「微針導入療程」致大腿、下腹部卻大面積潰瘍。高雄地檢署調查發現, 趙女醫師執照,又未依規使用微針滾輪後用酒精棉片消毒皮膚,竟只用生理食鹽水擦拭傷口,造成彭女傷口感染潰傷,昨將趙女和容姿公司女老闆依違反《醫師法》、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變美代價


檢方指出,二○○八年三月彭上芸受安姿美容公司業務員遊說,「微針導入療程」可治療皮膚凹洞、疤痕和妊娠紋。彭女想改善肥胖紋掏錢買六次療程。


去年 七月二十三日 ,安姿公司派美容講師趙書英(四十歲)幫彭女做第六次療程時,趙使用微針滾輪後未以75%酒精棉片消毒,又因保養品開啟後暴露在空氣中太久,無菌狀態已遭破壞才塗抹在彭女傷口造成感染。


事後,彭女為求傷口迅速癒合又貼上人工皮,導致傷口皮膚不斷滲出組織液,加劇感染,一周後彭女到皮膚科看診,大腿、下腹部已出現大面積潰瘍,憤而控告安姿負責人劉容秀(四十四歲)、趙書英。


應以75%酒精片消毒


高雄地檢署傳彭女的 皮膚科 醫師作證指出,彭女傷口的發炎現象,與滾輪穿刺深度無關,而是與施作過程有無充分消毒及術後照顧有關若傷口已感染才貼人工皮會加劇潰瘍症狀,但若無感染貼覆人工皮則可促進癒合,檢方因此認定彭女傷口是在貼人工皮前就遭感染。


據安姿公司的微針導入推廣手冊,該療程需在手術前後各以含酒精75%棉片擦拭皮膚消毒,趙女使用滾輪時,在場的業務員沒看到趙消毒彭女皮膚;彭女指出,趙女僅用生理食鹽水擦拭傷口。檢察官因此認定趙女未依規定操作才導致彭女傷口嚴重感染,且無醫師執照擅自進行侵入性治療,將她起訴。


報你知微針美容


皮膚科醫生林政賢說,微針美容是利用比頭髮還細、直徑僅0.07mm的長短細針滾輪,在皮膚上滾動造成數以萬計的微小通道(傷口),後導入(塗抹)保養品促進皮膚吸收,可讓真皮層增生膠原蛋白,使細胞重生、撫平皺紋,多用來治療皮膚凹洞、疤痕。術前須將滾輪及皮膚徹底消毒,術後患者須使用抗生素且加強保濕。記者郭芷余


補充說明:


這個新聞充滿的「許多標準錯誤」,是一個很好的、隱微問題的教材。


                許多朋友不知道,所謂「侵入性治療」是有風險的「上帝」設計皮膚的目的是「保護我們,隔離外界風險」。想要「安全地把皮膚打一個洞」,當然要有醫療「常識」。


                施術者問題出在:完全沒有無菌觀念!所謂「無菌觀念」,不只包括術前局部消毒、術後局部消毒;術前的洗手、口罩(飛沫)、器械、材料(<=保養品?)、手法、照顧等許多相關配套。簡單地說,「無菌觀念」就是要「隨時擔心細菌感染!」這部份,從新聞中可以看到施術者的輕忽


反過來說,這麼輕忽也可以「做生意」,顯然台灣的整體衛生教育是有問題的!受害者的觀念也不正確:術前輕信,術後自行使用人工皮台灣的就醫可近性這麼高,有必要「自己搞」嗎?


                法官的問題也有:事實上,「術前以生理食鹽水清潔局部」不是絕對錯誤醫療上也有類似作法,未必一定要以酒精消毒。況且75%的酒精「棉片」消毒力也不足消毒要有足夠的酒精量,「棉片」能夠承載多少酒精?


再者,「侵入性行為」基本上不只是醫療法的問題還有刑法傷害罪的問題如果嚴格地說,「洞穿」算是重傷害(<=所以路邊穿耳洞的「師傅」重傷害罪呀),「刺穿」至少也是中等傷害


                最後,「導入(塗抹)保養品促進皮膚吸收」才是整個微針治療風險最大的地方!醫師們往往只看到吸收,沒有看到風險


「保養品」的設計,是假設使用者塗抹在「正常皮膚」上。換句話說,現在所有保養品概念中的「安全劑量」<=防腐劑、界面活性劑、助滲劑、香料、安定劑、酸鹼調整劑,其實是植基於「角質層會擋掉一些東西,所以真正滲進去的部份不多」這個假設。就像「每日建議食鹽上限6公克」一樣,我們吸收了6公克的鹽,分布於全身,「慢慢地」從腎臟代謝。假如我們直接將6公克的食鹽水「注射」進到腎臟附近,很快就會造成「洗腎」的悲慘後果!


使用微針穿刺之後「導入(塗抹)保養品促進皮膚吸收」,同樣不是保養品的原先設定;這時候保養品(<=不是完全無菌的)除了本案的細菌風險之外,還有「錯誤成分的過度滲入」這個風險。這些防腐劑、界面活性劑更高劑量地進入皮膚,從而引起發炎、刺激、甚至敏感/酒糟,恰恰就是上述「提倡」的結果!?


同樣的風險,也發生在「飛梭雷射後的導入」。


口說無憑,給各位看張「沒有感染、一樣傷害」的微針導入結果吧



補充閱讀:


關於飛梭雷射的許多擔憂討論與反省


換季保養簡單留住女人20歲彈力肌=廣告/新聞閱讀


把魔顏術與飛梭雷射的傷害或是風險一次說清楚


飛梭雷射的風潮與高度傷害風險=英文原文大陸翻譯引介


微針」生髮攏是假?診所判刑=廣告/新聞閱讀


「錯誤」保鮮膜濕敷法的超級傷害風險!


20101108補充說明:

我寫這篇文章的主旨精神,主要說明「我不贊成微針滾輪後塗抹保養品」的觀念。文中記者「訪問」了 林政賢 醫師,我針對這些訪問,發表了看法。

林政賢醫師就來信了


宋醫師您好


我是皮膚科 林政賢 醫師,算是您的後輩。


經由朋友的轉寄,我才知道 宋 醫師發表了關於此則新聞的評論。末學非常認同 宋 醫師您於文中所述內容,包括各個層面不同角度的分析,相信對於一般民眾而言,相當具有教育意義。


不過,該新聞報導中,以及 宋 醫師您提到有關末學的言論的部分,與末學實際的受訪內容有些落差。而由於您此篇評論已轉貼至許多網站及論壇,當成相當大的迴響。因此末學想要在此做一澄清。


一、我並非該患者的主治醫師,也與該患者無任何關係


二、我是在此新聞刊出的前一天,接到記者的電話,說要諮詢我有關此一判決的一些看法。我問說,怎麼會找我問?該記者說是在網路上搜尋的。於是該記者簡單陳述了該新聞事件,而問我的第一問題是:「什麼是微針滾輪?」我於是回答:


「微針滾輪就是以滾輪上的細針,來回在臉上滾動,造成皮膚的微小創傷。很多沙龍、美容中心或是醫師,會認為這樣可以刺激膠原蛋白增生,進而改善凹痘。另外,還有人利用這些小傷口,再導入保養品,號稱這樣可以增加保養品的吸收,達到更好的回春效果或美白效果。不過,目前這樣的治療,衛生署尚未合法,而是否能達到這樣的效果,目前也沒有正式的研究報告提出。這也是我們診所從來都沒有引進這種微針滾輪療法的原因。」


後續,該記者問到若是要進行,要如何消毒,以及術後如何護理的問題,我一樣依據皮膚科學上,標準的無菌及傷口護理概念告知。


三、因此,我沒有告知該記者,說微針滾輪療法有什麼什麼功效,而是說有人是這樣認為,但並未得到研究上的證實。該記者斷章取義我說的內容,隨意拼接,並不是我的本意。這則新聞報導,讓許多讀者閱讀起來,感覺我好像就是該患者的皮膚科主治療醫師,而有出庭作證。事實上,我完全不認識該患者是誰。另外, 宋 醫師您的評論,也有不少讀者閱讀起來,感覺好像我是在提倡微針滾輪的功效,而您是針對我在批判。相信這亦非您的本意哩


四、新聞媒體的報導,常會有此斷章取義的狀況產生,完全扭曲我說的本意。另方面,網路的傳播亦是無遠拂屆,常常一篇文章,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力,有時是好的影響,有時卻反而造成毀滅性的影響。在此,末學要 向宋 醫師您致歉。或許末學經驗不足,在有限的受訪經驗中,不知道記者最後寫出來的內容,竟是如此。此次當深以為戒,或許該減少日後類似的受訪。


在此,末學對於 宋 醫師您長期致力於民眾皮膚保養的教育,要向您表達敬意。也祝您醫安,事業蒸蒸日上。


末學 林政賢敬上


以下是我的公開回應:


醫師,您好:


如果文章造成您的困擾,十分抱歉。我會另外貼一篇文章(<=就在這裡);加上在原來文章的後面做補充,讓民眾理解整個事件始末。


關於「斷章取義」的事,我也遇過不少這是與媒體溝通必然出現的誤解。


原來的文章中,想要討論的是「微針滾輪雖然合法<=部分「器材」業者已經衛生署核可),但是滾輪後塗抹/導入的產品始終在法律的灰色地帶,醫療的黑色地帶」。很高興知道您也不贊成;在這個爭利逐譽、邏輯不清的幻變環境中,多一個朋友總是令人非常、非常高興的。


非常抱歉對您造成的困擾如果將來還有指教,還請不吝告知。


晚弟 奉宜 敬上 20101108於台北極緻皮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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