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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新聞閱讀」這個欄位的設置,主要是藉由廣告或新聞解讀,從中間學習邏輯概念。台灣民主雖久,民智開啟的程度還是辛苦這是執政當局刻意設下的局,以方便政權統治?還是資本主義、資訊過多下的選擇錯亂?我沒有辦法知道。唯一知道的是:「教育是百年樹人的事,做了,就對了


這次二則新聞,都不是我自己說明的這二則新聞來自格友5047先生(<=保養品製造專業)與長庚 徐任甫 醫師(<=我的大學同學)。該說的,他們都說了


新聞A啥?「體驗價」更貴! 買迷你瓶多付1.5 TVBS 更新日期2010/11/14 12:35 華舜嘉


許多民眾到藥裝店或便利超商,常會看到架上有商品標示體驗價或限量版吸引民眾上門購買,不過調查發現,所謂的體驗包體驗價都比大瓶裝正貨還要貴,最貴差了1.5倍,消基會表示,這樣有誤導民眾嫌疑,如果查證屬實,很可能依據公平交易法處以5萬到2500萬罰鍰。提醒民眾購買體驗商品時,還是拿大瓶裝商品比一比。


平平都是一樣的商品,只要掛上體驗兩個字,民眾誤以為價格低廉似乎更吸引人,不過真的比較便宜嗎?TVBS記者華舜嘉:「一個是體驗包,一個是量販包,你覺得哪個平均單價比較便宜呢。」


比一比知名藥妝店買的潤膚乳液,體驗瓶裝89元,平均一毫升0.712元,而大瓶裝,平均一毫升0.547元,體驗包貴了0.3倍!消費者:「體驗包,比較便宜。」


這款便利商店買的美膚沐浴乳,小罐裝100毫升29元,相較於大罐裝400毫升,賣79元平均一毫升0.1975元,體驗瓶裝貴更多0.46倍!消費者:「體驗的應該比較...有的還免費呢。」


其他商品,最貴價差高達1.5倍,翻一翻藥裝店DM,不只體驗價,有的還打出換購價優惠,這款長效去油洗面乳,換購價40元,也比正貨貴了0.1倍。


消費者雜誌發行人黃鈺生:「針對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去調查後如果屬實,會給予5萬以上到2500萬罰鍰。」


業者解釋,體驗瓶訴求是體驗,主要是降低門檻,吸引民眾嚐鮮,不過,大部分消費者還是誤以為比較便宜,消基會說還是有欺騙嫌疑,提醒消費者,購買體驗商品時,最好拿原包裝仔細比一比。


5047評論爛新聞:啥?「體驗價」更貴! 買迷你瓶多付1.5


看到這新聞我傻眼了!?


這則新聞居然用除法來分析每 mL的成本,然後再來批評廠商可能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消基會的朋友你們不可以這樣扣帽子啊~商品行銷的成本你們應該考慮啊~


買大罐的比較便宜,這是合情合理的消費模式。


同樣的,買小包裝的體驗包,稍為貴一點也是很正常的事啊~


廠商並沒有說「體驗包」就是要「低價提供試用」或當「半價贈品」,這點可以從便利商店常常促銷的付費試用商品上看到,付一點點的零錢就可以買回家體驗...


況且市場上有很多國際知名品牌,連試用品都是要消費者自己掏錢購買,都說是試用品了喔,連試用都要付錢。


台灣話有句俗語說:空氣是隨人自己凝結的...同樣的人家的東西要怎麼賣?怎麼行銷?人家不能有自己的考量嗎?


從生產廠商的成本來看,1000 mL500 mL250 mL的空瓶...在採購時並不是每支空瓶10元、5元或2.5元的邏輯,很可能每支空瓶是10元、9元及8.5元的採購價格。


同樣的在填充時,反而是小包裝的商品比較費時費工,並不會因為比較包裝小,所以售價要更便宜啊!


「體驗價」這可能會被消費當成是「用品」的購買價格,這個字眼標示的問題可以研究討論,但我想所有的廠商應該都是這樣想:正貨可能售價較高,會降低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因此推出小量包裝,讓消費者不需要一次買一大罐,然後不滿意也無法退貨,因此先買個小罐的商品試用一下。


政府沒有規定試用品一定要免費供應啊!不然去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要免費試用品試試啊!看看容不容易要到?


況且大罐的(1000 mL)賣1000元,請問政府有規定小罐的(500 mL)就一定不能賣超過500元嗎?如果銷售政策就是希望消費者能買大包裝商品,這樣不可以嗎?


為什麼不要換個角度想?原本就是500 mL500元,現在你買1000 mL的包裝只要花800元就好,可以省下20%的費用,是折扣啊!


還有如果用消基會的思考,那麼可以用量販店的售價來告所有的便利商店,因為便利商店的零售價都比量販店貴啊!因此我也懷疑便利店明顯有故意哄抬商品價格、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這樣的體驗價商品何來的欺騙消費者?給業者扣上的帽子,太大了...以上個人小小的看法...


新聞B兒童住院給付 健保明年起限縮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11/1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健保財務吃緊,繼骨鬆藥之後,限縮之手也伸向兒童住院給付。健保局擬明年將兒童住院納入DRG(住院診斷關聯群),即採定額方式給付,引起兒科醫界反彈,擔心因此迫使醫院選擇容易治療的病患,需要複雜治療的兒童可能成為醫院間的人球。


醫界人士認為,國內生育率已經很低,在政府宣導國人多多生育的同時,兒童醫療給付卻設下更多的限制,健保窮也不能窮孩子。


台灣兒科醫學會秘書長李秉穎表示,兒童的抵抗力弱,醫療花費較一般成人高,經試算結果,兒科實施DRG後整體醫療總額明顯減少,疾病較複雜的兒童是受害最大的族群。


台灣醫學中心協會秘書長陳瑞英指出,DRG會限制並影響醫院用藥及手術耗材,甚至不收重症孩子,醫界原希望六歲以下兒童住院採實報實銷,但健保局不接受,後來醫界退到二歲以下,健保局仍不願接受。


根據健保局九十七年資料,當年約有一萬五千四百位零到四歲兒童到醫院就醫,門、住診花費平均每人為八千元,換句話說,零到四歲兒童一年共花了健保一.二億僅佔健保總醫療支出四千多億裡的一小部分


後來醫界再次退讓,希望有先天性疾病兒童不要納入DRG,但健保局僅同意這些孩子遇到有DRG的住院項目時,超過上限部分可一百%給付,不用打八折。


醫界直言,治療一個「無肛症」的孩子大約要花上四十萬,其中許多項目未列入DRG給付,DRG僅給付二十多萬,即便超過上限一百%給付,仍無法彌補定額給付部分的大額虧損。


日前健保局及醫界召開醫療費用協議會議,雙方僵持不下,最後採兩案併陳送衛生署,由署長裁定。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DRG才開始上路一年,支付費用還沒有校正,自費及差額給付問題也都還沒解決,為何健保局急著要對兒科實施DRG?國外對兒童福利只有與日俱增,且孩子生病了,哪對父母不是努力去籌錢?唯獨健保局拿著計算機跟孩子計較醫療費用。


健保局︰目前兒科醫療支付已較成人優惠


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表示,實施DRG的目的是要讓醫院減少不應做的檢查及開藥,讓病患早日康復出院,如果醫院做得好,反而可以省下醫療費用。再者,目前對於兒科診察,健保亦有加成給付,醫療支付已經較成人更優惠,醫界不應將DRGG視為毒蛇猛獸,抗拒可提升醫療品質的新制度。


徐任甫醫師評論這個國家病了這個健保病病的很~


這個國家病了,這個健保病了,而且病的很重~


同樣無肛症的小朋友,我有見過嚴重的併發症:心臟、腎臟、脊椎都有問題的,開了數次的刀還是開不完的。也有見過開過一次,後來就沒事的。


這樣以後這種病人都抱到健保局前面,給他們去治病好了~


連中國大陸都有兒童醫院,給國家未來一個希望。反觀現在台灣一個兒童醫院也沒有,在上位者只知道做官,不知道民間疾苦,不知憐老惜幼~


之前去過兒科醫學會,討論有關DRG事宜。當時有兩派大老,一是認為根本兒科就不適用DRG;另一派認為,雖然不適用,但是兒科不加入DRG,之後就是什麼都爭取不到了。


果然,事情只會往壞的方向走!


兒科納入DRG,,明年開始縮減。那以 後兒科 醫師只要看簡單的感冒,如果有腸病毒重症就不用治了!?早產兒呢?我也想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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