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先寫了個之一(「瞬間去皺」是神話!=北京VOCE昕薇風采美妝「流言粉碎機」2013年1月邀稿);剛交完稿,編輯又寫信來。雖然寫得客氣,估計是我的文筆太爛,交代得不清楚,所以……
宋醫師:
收到您的回覆了,很感謝!~^_^
另外其實還有四個疑問哈,就您的回復內容我非常感興趣和不是特別瞭解的地方,還期望醫師能進一步給予支持:
① 您提到「包括乾燥、細紋與大皺紋,很可能都是錯誤保養之後的提早老化現象」這一點很吸引我。想請問醫師:如果界定在大皺紋範圍,這種提早老化現象更容易出現在多少年齡段的錯誤保養人群?這個提早老化現象的研究發現,中間提到的“肌膚監測”是您的實驗室研究發現?還是說國內外很多皮膚科學研究者都對此做了證明?
<==細皺紋的部分前文解釋過了——錯誤保養造成皮膚的傷害,從而使皮膚自我修復機轉、涵水能力都受損,然後就……出現角質乾燥的細皺紋現象。
然而「大皺紋」就要解釋一下了。
之前編輯限定說明的字數,所以我很快地做了個過場。既然這次編輯問了,我就更仔細地解釋,還有兩個案例跟各位分享。
就正式皮膚醫學來說,「大皺紋」多半意指真皮結構的萎縮。但是我們發現了另外一個有趣現象:有幾位四十多、或者接近六十歲的朋友來到診所;當我們幫助他的皮膚漸漸修復之後,他的臉竟然變得緊實!?實話說,我不相信「幾個月的保養品與按摩,造成膠原蛋白再生」這種說法;但是回頭思考他們幾十年的「蒼老」,我懷疑這是皮膚受傷後的持續水腫現象。經過一段短時間的修復(通常是三到四個月),皮膚恢復健康,水腫現象減緩或消失,於是顯得緊實。
案例一:六十歲左右,經過八個月治療;治療前與治療後的下巴緊實度不同,皮膚發炎程度不同。而且治療後眼下細紋狀態也大幅改善了。
治療前:
治療後:
治療前的五十倍表皮紋路損失,真皮似有堵塞顆粒。
治療後的五十倍表皮紋路稍微恢復,真皮堵塞顆粒仍舊明顯。
案例二:四十五歲左右,四個多月治療。清楚看到下垂臉型變得緊實,嘴角紋相對減緩,眼下細紋明顯改善。
治療前:
治療後:
回答編輯的第一個疑問:「這種提早老化現象更容易出現在多少年齡段的錯誤保養人群?」應該是中年以上,皮膚受損,水液代謝失常的水腫狀態才會慢慢明顯。
第二個疑問:「“肌膚監測”是您的實驗室研究發現?還是說國內外很多皮膚科學研究者都對此做了證明?」答案是:皮膚鏡的運用已經是 皮膚科 醫師的常識。但是反覆且持續地、標準化地監測皮膚,是診所從某機構學習概念之後,經過四年多的臨床實踐確認的。雖然臨床開業醫師很忙碌,勉強也寫了二篇描述型文獻,多次在中國演講、推廣這個概念。現實操作就是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
① “錯誤保養”的範圍好大,想請問醫師:每天敷面膜算“過度滲入”嗎?覺得乾燥、喜歡用類似KIEHL'S的高保濕面霜那種很厚重的保濕品、厚厚地抹上一層,算“過多劑量”嗎?
<==劑量是否過多,憑恃的是細胞反應——我們在給予前做一次肌膚監測,就是建立基礎值(baseline data)。使用某產品一段時間之後,再監測一次,等於是追蹤值。如果一個月監測一次,大約四到六個月,我們就有好幾個連續資料可供比對。
簡單地說,皮膚(細胞)紋路逐漸惡化,就是細胞無法承受這樣的劑量;皮膚紋路逐漸明朗,多半代表細胞可以接受這樣的劑量(也有少數例外,必須觀察淺真皮的微血管與毛孔變化)。所謂「過多」或「適度」,就是持續追蹤的結果。這是藥理學慣用的「上市後監測;PMS」概念。依照醫學與藥學史的教訓,我們知道實驗室的短期資料不會是絕對正確的;只有長期監測,才能得到絕對正確的答案。這就是為什麼護膚品「長期使用有危險」?=談「實驗室資料」與「長期追蹤PMS資料」一文的主旨精神;也是諾美婷(曲美;Sibutramine;西布曲明)等藥品被下架或者被加貼警語的歷史教訓。
② 不知道您對雅詩蘭黛的奇跡撫痕抗皺精華有否印象,它似乎是在產品中添加一種通過表面填補在皺紋處、視覺上柔化皺紋來達到瞬間平撫皺紋的效果。想請問醫師,這類型的產品算「瞬間去皺」的哪一種呢?這種類型的產品,是通過添加什麼成分達到的視覺上柔化作用(矽?)?
<==我不是成分專家,也沒有興趣研究單一廠商的單一產品。如果您的描述是正確的:「似乎是在產品中添加一種通過表面填補在皺紋處、視覺上柔化皺紋來達到瞬間平撫皺紋的效果」,基本上就是「瞬間去皺」是神話!=北京VOCE昕薇風采美妝「流言粉碎機」2013年1月邀稿提過的BB霜/遮瑕霜慨念。這部分風險該文章已說得很清楚,就不再贅述了。
③ 您還提到「法令紋深重的患者,其實只是皮膚發炎後的類水腫現象」,這一點我不太明白:水腫不是會讓皮膚上的紋路被撐起來、顯得更淡嗎,這種類水腫現象究竟是……?另外,判斷自己法令紋深重究竟是否因為皮膚發炎後的類水腫導致,我們作為讀者的話,是否需要從反思護膚程式做起?除此之外還能如何判斷或反思?皮膚長痘是屬於這裏提到的「皮膚發炎」嗎?
<==第一個問題,我相信您已經明白了——當皮膚水腫而垂墜,往往拉扯得法令紋與嘴角紋更為明顯下垂。
至於讀者自我判讀的部分,我還沒有想到如何執行:我們是透過「皮膚健康之後、水腫狀態消失」來反證。然而「皮膚健康」這句話說來容易,考慮「過度滲入」的保養品風險之後,必須完全停止保養品才有機會(也就是「十四天不洗臉」的肌戒毒執行)。這部分是有一定心理難度的。通常必須已經走到了盡頭,皮膚開始敏感、發炎的朋友,才會「無奈地」接受「必須戒毒」的事實……因此我覺得一般讀者不容易簡單分辨水腫與老化的差異。
但是,還是有一些邏輯上的思考與技巧可以參考:首先,既然是發炎,皮膚多少有些紅、腫感覺。讀者可以參考上述的案例圖片,必然有些心得。其次,這些水腫估計是淋巴系統的輕微障礙,因此一些淋巴輕柔按摩手法可以減少水腫現象。坊間許多美容院宣稱「特殊的提拉手法」,大約就是這個意思。反過來說,如果可以藉由淋巴按摩的手法緊實皮膚,顯然水腫就變成無法排除的可能選項了。
最後一個「皮膚長痘」的問題;這問題要從簡單面回答,「皮膚長痘」當然是發炎的表現。從複雜面說,肌膚監測發現的潛在發炎狀態,未必會有「皮膚長痘」的外表表現。但是潛在發炎自我改善過程中,「皮膚長痘」確實是一個常見的表現。
④ 您提到「人類細胞有一定的耐受性;修復也有一定的時間表」。修復週期是我們慣常所說的28天嗎?對於30多歲、代謝減緩的女性也是?細胞的耐受臨界點是……
<==這問題更細緻地說,酒鬼們天天喝酒,初期肝臟都沒有明顯症狀;直到出現黃疸、腹水,我們才知道「原來已經肝硬化了」。這是肝臟的耐受性外顯表現。身上所有器官都有類似「儲備能力」現象,皮膚也不例外。我們從肌膚監測知道,一個人出現敏感、紅癢症狀時,50倍放大下的皮膚結構往往已經慘不忍睹。通俗地說;皮膚已經忍盡了最後一口氣,才無奈地表示:再也無法阻擋敏感、紅癢的發生……
另一方面,細胞的再生、代謝等行為都有再生速度的限制。回到「酒精性肝硬化」的議題;如果不要頻繁喝酒,喝酒的數量也有節制,肝臟細胞對於酒精造成的壓力(與破壞)有機會漸漸恢復,就未必會出現肝硬化等後續表現。也就是說,如果修復時間大於破壞壓力,細胞有個喘息空間,身體可以耐受某個程度的壓力甚至是傷害,不會出現後遺症與殘存傷害。這就是上述「修復也有一定的時間表」的意思。至於28天、52天……以目前皮膚醫學的想法,年紀愈大、受損愈重,時間愈久。
還有「細胞的耐受臨界點是……」的問題;簡單的答案就是:不知道;只有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才是真實的,其餘,不過是假設與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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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閱讀:
「瞬間去皺」是神話!=北京VOCE昕薇風采美妝「流言粉碎機」2013年1月邀稿 2012-11-09 20:49
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 2011-01-06 16:11
肌膚監測的學術論文(一) 2011-10-05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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