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8/17 15:57
(中央社記者 陳麗婷 台北17日電)衛生署公告矯正視力使用的有度數鏡片,像是近視、老花等,從明年1月1日起依規定須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才能製造、輸入;須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才能販售。
民眾常可在路邊攤、39元商店等處,買到便宜的老花眼鏡、廉價近視眼鏡。衛生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組長劉麗玲今天受訪表示,衛生署公告矯正視力使用的有度數鏡片納入第1等級醫療器材管理,未來這些地點都不能任意販售,若違法,將依藥事法處罰新台幣3萬到15萬元。
劉麗玲說,只要是有度數的鏡片,從民國100年起應依照藥事法規定,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可以製造、輸入販售;另外,販賣有度數鏡片的地點、店家,也必須取得藥商許可證執照。
不過,運動用的有度數眼鏡,包括護目鏡、蛙鏡、滑雪鏡等,民眾不會長時間使用,因此不在列管範圍。
補充說明:
所以…銀行提供的免費老花眼鏡,算是「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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