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學美容愈發盛行,醫美治療與保養品產生的糾紛漸漸浮出檯面。幾位台灣保養品教育的先行者,比方說 張麗卿 老師, 邱品齊 醫師—不約而同地對現狀產生了「新的呼籲」:
張老師強調:不要隨便解讀保養品成分表,就自以為了解保養品!
邱醫師說:對很多人來說面對化妝品真的是「知難行難」,但只要把握住「理性消費」及「價值消費」的思維及作法,一切就會變得「知易行易」了。
看診的故事(順便談談肌膚檢測)…
一位新朋友受介紹來了門診,病史很簡單:「八年來, 許多 醫師診斷為「光過敏反應」;多位醫師治療後仍舊毫無改善。太陽照射後確實會有相對惡化現象。」
肉眼檢視下,我們清楚地發現「所有發紅、丘疹狀病灶都集中在臉部,特別是兩頰部位。頸部侵犯很少,胸前幾乎沒有問題」。肌膚檢測檢測的結果是:
伍氏燈:臉上充滿閃亮或略暗的白色顆粒;相較於手背與頸部,整個臉的基礎顏色是灰白的。
50X:表皮紋路尚可,無明顯閃亮反光,但毛孔堵塞很明顯。從真皮部位可以發現毛髮生長阻滯,隱約可見微血管;相對於胸口真皮(對照組)的半透明狀態,臉頰真皮的雲霧狀白色物質相當明顯。病灶部位可見白色顆粒,內含物似為水液結構。
(這部份,因為幾位醫師想學習肌膚檢測;礙於時間與空間限制,我只能在網路上盡量說明清楚。紅色的部分是重點。沒有興趣學習肌膚檢測的朋友可以直接略過上個段落。)
看完這些結果,心裡頭有了個底:這絕對不是「光過敏反應」!
邏輯!消費者保護自己的最佳利器!
不必成為皮膚專科醫師,甚至不必 成為 醫師,各位也可以了解上述案例的錯誤部份。
坊間對於「刺激」與「過敏」二個名詞常有誤用。「刺激性皮膚炎」是使用劑量的相關,比方說「喝一滴醋沒事,喝一桶醋胃痛」。「過敏性皮膚炎」則是有或無的絕對存在—對於海鮮過敏的人,喝到一丁點蝦湯就會起疹子。
如果「光過敏反應」這個診斷成立,她的頸部、胸口以及手臂內側區域應該多少也有些侵犯。臉部丘疹與紅腫、刺癢發作如此,一線之隔的頸部與胸口竟然沒有太多反應,這是斷不可能的事!
以上只需要邏輯判斷與少許醫學常識就足夠了,不需要太多醫學知識…這八年來,她承受著錯誤的診斷,當然也就承受著無法復原的壓力。
(補充一下:競爭激烈之後,有些醫界同儕或以人身攻擊、惡意誣陷的方式做網路自我宣傳;這是醫療倫理所不同意的。這篇文章是提出一個現象,以「對事不對人」的方式,提供消費者自我教育的機會。只有消費者自我成長,供應者—也就是醫療界;才會提升到更好的服務。)
局部因素=接觸性皮膚炎
接下來的部分,可能需要少許醫學知識—但是邏輯很強的各位,自己也可以推理出來。
「侵犯臉部皮膚,但不侵犯相鄰部位;邊界十分清楚、明顯」,光是根據這樣的解釋,我們就可以趨近「大概是接觸因素」這個猜測。至於「太陽照射後確實會有相對惡化現象」的觀察,我的猜測是:「病患在臉部使用某些光敏感(photo-sensitive)成分的產品,這些成分沉著於臉部,因此遇到光線後,只有臉部產生光敏感發炎現象」。
另外,這些「會產生光敏感的物質」在日常生活中應該也有相當的反應—所以出現毛髮生長不良、日常臉部也有發紅、刺激反應(敏感性肌膚?)。
解法?我們正在設法讓這些光敏感成分「自然」排出(…我們可以幫忙更多…);無論是治標(避免將來的光敏感現象)或是治本(徹底處理日常皮膚敏感發炎),這都是正確的道路。這部份,我們已多有經驗。
結論是…
① 這是一個醫療激烈競爭的時代,醫師「未必有空」好好地診斷您。請建立自己的邏輯推論能力,「進」可以與醫師討論,「退」可以避免被他人唬弄。
② 另外,從上述專家們的呼籲我們可以理解,所有討論都必須植基於「證據」。即便有堅強的邏輯能力,證據錯誤,推論結果也是錯的(garbage in, garbage out.)。只有真正的證據才是硬道理!只有長期追蹤才能建立真正可對照的證據!
補充閱讀:
以自然醫學方式治療酒糟—案例報告(兩岸四地醫學美容聯合會議報告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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