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http://photopin.comCorazón是西班牙文的「心」。也許意謂:「請睜開眼睛,看看良心」)


醫師,您好!


我是拾美網的編輯,之前在新浪微博上跟您聯繫過,想針對美白針向您請教幾個問題。


        據我所知,目前美白針中的主流成分是維生素C、穀胱甘肽和傳明酸,這些成分分別在美白針的作用過程中起到什麼作用?您能介紹幾篇介紹這方面的文獻或者書籍麼?


        在美白的護膚品中也有這類成分嗎?可否告知幾種比較有名的護膚品品牌和種類呢?


        您認為市面上的美白針可能存在哪些安全問題或者副作用?


        美白針目前為止未通過SFDA的認證,基本上都是醫生自行配製的,這種行為是否合乎醫療規範?在臺灣以及國外其他地區,這種醫療行為是屬於合法的嗎?


        目前大陸醫院的美白針價格大約在數千至上萬人民幣不等,您覺得根據成本和效果來看,這個價格是否合理?和雷射等其他醫療方法、和日常護膚美白方法來說,哪種方法對患者更為划算實惠?


        如果去臺灣整形旅遊進行美白針治療,從安全性和價格上比起大陸地區是否有優勢呢?


很抱歉要耽誤您的寶貴時間,期待您的郵件回覆。


醫療者的基本立場:


古希臘人認為醫療工作者是神聖的;就像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Προμηθεύς)為人類盜取天火,醫師也竊取了人體的奧秘。為了這個「竊取」,醫師有權利獲得榮耀,卻也必須背負義務。


這「義務」,自古以來就是「教育」與「治療」並重。


教育部分,醫師竊取了上天的知識,因此應當傳播於人間。對後學,我們有教導與傳授、不藏私的義務。對患者,「衛生教育」或「患者教育」是醫師必須背負的。這也是我一直投稿於媒體,撰寫blog的動力。


談到治療。醫學不是沒有代價的——骨癌治療的代價可能是一條腿,甚至連感冒藥都有肝、腎代謝的需求。因此醫師對任何治療都必須仔細考慮風險與效益的平衡。「不造成患者傷害;Do no harm」是醫師守則的第一條金律。面對生命攸關的議題尚且如此,面對「醫學美容」這種生命、健康不直接相關的額外需求,當然更不應該以健康作風險代價


簡單地說:「健康」與「美白」二個需求的差異如天與地。「追求美白」不應該冒著「損傷健康」的風險。就醫師道德來說,醫師不應該鼓勵患者「沒事就來打一針」


對於健康相關問題,我理解且贊成靜脈治療。至於「美白」針,錯的就是錯的


        據我所知,目前美白針中的主流成分是維生素C、穀胱甘肽和傳明酸,這些成分分別在美白針的作用過程中起到什麼作用?您能介紹幾篇介紹這方面的文獻或者書籍麼?


回答:想理解美白針,就必須知道美白針的「歷史」。


網路上有人謠傳美白針是韓國人發明的;如果我沒搞錯,美白針是台灣醫師發明的。這樣說並不是爭什麼「名位」,總不是什麼榮譽事,沒什麼好驕傲的。


眾所周知,中國東南地區,包括台灣,都是肝炎盛行區域。加上「相信打針,相信速效」的錯誤民族性,幾十年前臺灣就流行「保肝針」的靜脈注射。穀胱甘肽工業生產品質穩定之後,台灣人從「維它命B+維它命C+肝精萃取物+大薊萃取物」的複合注射,逐漸加入穀胱甘肽。然後……忽然發現「這樣可以變白」!?


二十多年前,臺北某位醫師(不曝光)自創了美白針這東西。因為保肝、消除疲勞的同時,也達到美白效果,一時吸引影星、名媛與貴婦(豪門夜宴多飲酒呀~),該醫師大賺了好幾筆。之後隨著台灣健保的壓力愈大,醫師們「力求旁出」,眼科發展近視雷射治療,內科、家醫科與復健科想方設法減重,牙科從事下顎整形與植牙,皮膚科與小兒科、放射科甚至是急診科科爭食雷射大餅……從此美白針這種本小、利重、引誘易的「商業好物」,當然不會被商人遺忘。再加上大S炒作,醫美競爭的日益激烈,美白針漸漸從財神(成本一百賣二千)變成接引使者(十一次;九百九十九),宛如剝皮酒店電話妹勾魂的招數。


從這樣的歷史回顧,各位當然可以理解:


      美白針一定是有效的:既然原先有治療肝臟目的,當然不會放無效成分。其中幾個成分如維它命B群、維它命C、肝精萃取物、穀胱甘肽和傳明酸都有各自存在的意義。(大薊萃取物比較少用在美白針)。


      維它命C與穀胱甘肽,主要扮演著「有色黑色素顆粒還原成無色酪胺酸」的還原行為。單純就全身氧化壓力與抗氧化來說,這確實是好事。傳明酸(又稱氨甲環酸)雖然也有類似作用,但原先是用來止血的藥品。如果長期累積使用,或者使用於高血脂、避孕藥或更年期後雌激素使用婦女,反而可能造成血栓性中風。然而富貴、有錢的人,又多半是傳明酸的高危險使用群體!?


      撇開健康補充因素,維它命B群的使用目的其實有些可笑:維它命C溶液視覺上有些黃色質感,穀胱甘肽又不太能見光。額外添加維它命B群可以讓注射液黃色視覺更重,讓受術者更加感受「藥物濃度非常高,顯然物超所值」。


      至於肝精,有些醫師仍舊部分使用,也因為「商業」競爭的關係。有些醫療機構除了提供美白針,還提供抗老針、保肝針……等如同菜單般琳瑯滿目的「指定項目」。走筆至此,實在想擲筆浩歎……原來「打什麼藥進到體內」完全不需考慮醫學學理與健康風險,只是「聽憑消費者指定使用」!?


至於「您能介紹幾篇介紹這方面的文獻或者書籍嗎?」的問題,就不需要多談──這些成分本來就是醫藥成分,相關文獻汗牛充棟。包括編輯後續的問題:「美白針目前為止未通過SFDA的認證」,其實也不是真問題……


醫學倫理上本來就允許「適應症外使用;off-label use」。也就是醫師擁有自主權,可以依據學理,對藥物使用目的逕作改變。「適應症外使用」與「適應症內使用」的差異在於,當藥物依照國家核可的方式給予,仍舊出了問題,就是政府或藥害基金負責。如果是醫師自行以「適應症外使用」出了問題,醫師必須自負責任。除了美白針,皮膚科醫學界最常見的「適應症外使用」還包括了口服傳明酸美白、四環黴素用作免疫調節劑與某種利尿劑當作雄性素抑制劑等。因此,「您能介紹幾篇介紹這方面的文獻或者書籍嗎?」的問題是不存在的,文獻確實很多,都屬於適應症外說明。


雖然醫師有適應症外使用的自由,美白針仍舊存在非常深重的醫療道德爭議與辯論!首先是「可以口服,何必注射」的爭議。包括非常容易氧化的穀胱甘肽在內,過去因為易氧化變質,只能靜脈注射的許多成分,因著科技進步與演進,幾乎都能以口服方式給藥,有效率與耗損率幾乎沒有差異。「醫療從業人員違反行業最基礎道德,鼓勵無病者踴躍進行靜脈注射」已經就是非常錯誤的行為;「聽任商人挾持醫療」就更令人抓狂,近乎國恥!


眼見著「明明能口服,卻建議靜脈注射」這個惡態,眼見著消費者健康與權益受損,卻四處吹捧、追逐與比較、趨之若鶩的愚蠢,我們這些醫療老人更難過,也對自己患者教育失職感到更羞恥了。


        在美白的護膚品中也有這類成分嗎?可否告知幾種比較有名的護膚品品牌和種類呢?


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分成二段談。首先是簡單的表面答案:有,而且不少。大概十年前開始,多個日系品牌就推出傳明酸、麴酸成分保養品。左旋C更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美白明星。


然而更細緻、深層地談,就要考慮「滲透、效果」;以及「累積、毒性」問題


比方說某保養品宣稱「內含傳明酸」,不表示這些傳明酸會滲入皮膚內。就算滲入,也不表示滲入濃度足夠產生效果──這是很清楚的藥效原理。肚子痛,「舔一舔」胃藥是沒有用的。想要胃藥發生效果,就必須吞下去,而且很可能要一日三次,連續數日才有真正效果。


「滲透與藥效」還容易理解;「累積與毒性」就是各位經常忽略, 連 醫師們都未必考慮到的地方。回到藥理學原理,「毒性作用」就是「累積劑量達到生物體難以代謝、忍受的程度,因此出現傷害反應」。即便該產品內含傳明酸是事實,傳明酸的滲入、累積也是事實(因此效果也是事實);很可能表示經年累月的使用,傳明酸局部藥物濃度將超過可容忍劑量,會產生毒性反應。此其一。


再者,傳明酸或左旋C都是酸性成分。長斑、需要美白的朋友,皮膚必然是相對受損的──皮膚受傷之後,才會刺激黑色素形成。這些受損的皮膚,原則上更難忍受酸性刺激,也更無力順暢代謝藥物,因此「局部過量毒性反應」幾乎是必然的悲慘結果


第三;一個保養品,不可能只包含傳明酸。基劑中的防腐劑、乳化劑、香料或定香劑……眾多成分同樣必須遵守「累積過量就是毒」的自然界基礎。一位愛美的、嬌嫩的女性朋友,連續使用保養品三到五年(即使不同廠家、不同品項),臉部皮膚的局部毒性累積令人不敢想像!敏感肌膚愈來愈猖獗的今天,這絕對是 皮膚科 醫師必須正視的社會健康問題。


各位追求療效,我卻擔心傷害!有了傷害,任何人都不可能維持美麗!死人,永遠不美!


        您認為市面上的美白針可能存在哪些安全問題或者副作用?


回答:前面說過了。最大的風險是「不必要的注射增加感染等健康風險」。況且靜脈注射是非常快速的系統性滲透,很快就將風險與傷害擴及全身。假設全世界每天一千萬人接受不必要的美白針注射,常態感染風險是十萬分之一(每十萬次操作只有一次無心汙染);這就意味著每天有一百人出現敗血症等嚴重傷害。這些傷害本來是不需要存在的;這些無謂的死亡與家庭破碎本來是不應該出現的


其次,不考慮個人體質、用藥狀況……盲目追求美白針等靜脈注射,全身系統性藥物濫用與過重劑量傷害,也是各位必須深思的。


請容許我再次更仔細地說明:我不反對靜脈注射。醫療必須深思報償與代價。對於肝臟功能不好的人,保肝針的代價仍舊是「靜脈感染、藥物累積」,報償則是「肝功能維護」。權衡利害,保肝針或許有其必要;美白針真是完全的錯誤,沒有任何意義


        美白針目前為止未通過SFDA的認證,基本上都是醫生自行配製的,這種行為是否合乎醫療規範?在臺灣以及國外其他地區,這種醫療行為是屬於合法的嗎?


回答:這個問題基本上完全回答過了。只剩下一個小小補充:歐洲大概是醫師權限最高的地方,「適應症外使用」規範之鬆散,才造就「瑞士幹細胞天堂」、「英國花精療法」、「德國順勢療法」這許多另類醫學的百家爭鳴。


我對另類療法沒有尊敬,也沒有貶抑──沒有特別鑽研,就沒有評論的權力。但是這個現象確實回答了編輯的問題:在臺灣以及國外其他地區,這種醫療行為是屬於合法的。


        目前大陸醫院的美白針價格大約在數千至上萬人民幣不等,您覺得根據成本和效果來看,這個價格是否合理?和雷射等其他醫療方法、和日常護膚美白方法來說,哪種方法對患者更為划算實惠?


回答:先回答「哪種方法對患者更為划算實惠?」的問題。基本上,醫療講究的是效果,付出一些健康或金錢作為代價。比方說骨癌患者為求根治,可以犧牲一條大腿。


然而醫學美容不是這樣的:「美容」是健康這種基礎需求的上位需求;只有活著,健康地活著,「美麗」才有它的意義。因此「美容」不應該以健康作為代價;美容的第一講究不應該是不計代價的效果,而是必須絕對安全。因此在醫學美容領域討論「划算實惠」只是第二需求;第一需求必定是「安全」!


雷射、護膚美白與美白針的侵入行為不同,安全等級自然不同,不應該拿來從「划算實惠」做比較


其次,關於「美白針價格」這個議題──請原諒我不能深入討論。我能告訴各位的是,台灣一瓶500ML的靜脈注射液,大約是新台幣75元(不到人民幣30元);最貴的添加物如榖胱甘肽,大約是新台幣200元。各位都清楚「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無人為」的古諺,如果是「十一次;九百九十九元」的廉價靜脈注射,各位可以猜猜,成本大約多少?


        如果去臺灣整形旅遊進行美白針治療,從安全性和價格上比起大陸地區是否有優勢呢?


回答: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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