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針」生髮攏是假 診所判刑


民視 更新日期:2010/10/14 17:01


3年前一名郭姓男子,到台北市一間知名美容診所進行「微針滾輪療法」治療禿頭,沒想到頭髮沒長出來,頭皮卻流血受傷,而且當天診所竟然沒有醫師在場,男子一狀告上法院,結果當時的負責人被判6個月徒刑。


親自示範洗血回春,市議員林瑞圖彷彿成了診所活招牌,診所網頁還大刺刺放上他和前國大代表曾蔡美佐的「成功案例」,更有不少藝人名字被列名在診所網頁,但知名度是打響了,醫療糾紛卻也跟著來了。


一名 郭 先生想治禿頭,花了3萬在購物台買診所的養髮券,李姓諮詢師建議他做「微針滾輪滲透療法」,診所人員用布滿細針的滾輪來回在 郭 先生頭皮滾動,沒想到生髮攏是假,反而頭破血流,讓他氣得告上法院。


診所強調已經沒做「微針滾輪療法」,網站上卻還看得到「微針生髮」的療程,副作用就是局部出血,診所說 郭 先生只是單一個案,效果認定人人不同,當時施行療法的人 都有 醫師資格,法官卻查出根本沒有合法醫師在場,還進行侵入性醫療行為,判當時的負責人童文華6個月徒刑。(民視新聞鍾佩瑜、黃俊諭台北報導)


微針滾輪治禿 無牌醫代打遭判刑


TVBS更新日期:2010/10/1412:08


為了治療頭髮稀疏,3年前郭姓男子求助醫師,花了295百元購買微針滾輪生髮療程,診所用佈滿細針的滾輪在他頭上來回滾動,卻導致郭姓男子疼痛,氣的向檢方檢舉,法院調查後發現,當時是由不具醫師資格的女子施行療程,加上使用細針已經構成侵入醫療行為,依違反醫師法判處診所負責人6個月徒刑。


佈滿密密麻麻細針的滾輪,來回在患者頭上滾動,這是3年前從國外引進的技術,聲稱對禿頭有療效,讓試過不少方式,還無法改善毛髮稀疏的老牌藝人劉福助,也來試一試。


醫生鍾金源(2007.05.17):「當我們微針在刺的時候,就會把這些藥物帶進去。」


一次療程90分鐘,之後使用藍光殺菌,紅光修補,說的神奇,但也不是對每個人都有效,一名郭姓男子花了295百元,購買微針滾輪生髮課程,怎麼知道頭頂上毛髮沒多太多,倒是頭皮流血,痛的不得了,氣的向檢方檢舉,法院審理後也認為診所讓不具醫師的女子,替郭姓男子進行侵入性的滾輪療法,已經違反醫師法,判處當時的診所姓負責人,6個月徒刑。


診所行銷經理蘇映綸:「我們 都是由 醫師執行,事後並沒有造成他有任何,比如說傷害,可 能 醫師認為這個療法已經有達到效果,客戶認為並沒有,他可能就會覺得說,你欺騙我什麼的。」


強調診所已經更換經營團隊,與先前負責人和病患之間的糾紛無關,沒想到診所頂著多位藝人代言,還有民代推薦的招牌,吸引了客人上門,最後卻鬧上法庭。


治禿頭等於美容醫師挨告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0/13 21:32


(中央社記者 唐筱恬 台北13日電)1名男子在診所治療禿頭,竟弄到「頭破血流」,診所事後被查出,以不具醫師資格者,替男子治療。童姓診所負責人辯稱,治療禿頭屬美容,仍遭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刑6個月。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郭姓男子因頭髮日漸稀疏,在購物台以新台幣29500元購買某診所專業養髮諮詢券。並於民國9610月間到診所接受「微針滾輪滲透療法」,治療禿頭。


郭姓男子說,看診時,1名身穿灰色連身衣的女子先在他頭上塗抹不知名藥劑,再拿出佈滿細針的滾輪,在他頭上反覆滾動,讓他感到極度疼痛,對方告訴他說頭皮有流血,才停止治療。


郭男不滿診所作法,向檢方提告,檢察官調查後,將執行醫療行為的女子與診所負責人,一起依違反醫師法起訴。


童姓診所負責人告訴法官患者來治療禿頭,診所沒有施予打針、吃藥,頂多就是化妝、吹吹頭髮,做一些頭皮保養的美容項目,因此不構成醫療行為。


但法官認為,治療禿頭的「微針滾輪療法」採用佈滿細針的滾輪,或用穿刺、皮膚切開術等,已屬「侵入性醫療」, 符合 醫師法規範的醫療業務行為,而就算童姓負責人沒參與醫療過程,卻任由不具合法醫師資格的員工,在診所內單獨替人看診,構成共同犯罪


法院審理後,審酌童姓負責人已年逾8,得以減輕其刑,依違反醫師法,判他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滾了治禿、除紋? 滾針療法惹爭議


TVBS 更新日期:2010/10/14 12:21 游皓婷


滾針「治禿」滾出爭議,到底效果有多少,整形醫師認為,滾針就是讓頭皮出血,刺激血液循環,有一定的生髮效果,但療效因人而異,萬一頭皮已經禿到「沒有毛囊」,就算滾100次也沒效!坊間診所還有人拿「滾針」滾肚皮,宣稱消妊娠紋,「滾臉」消痘疤,但醫師警告,滾針就是製造傷口,還是有感染發炎的風險


醫師:「左右的一個滾動!」


拿微針滾輪,往肚皮來回滾,說要打擊妊娠紋,號稱這麼做,能刺激膠原蛋白生長。更有美容診所,拿它幫病患「滾臉」,搭配雷射,宣稱還能治痘疤。


民眾:「男人淚來了。」


畫面用黑白效果處理,因為滾出滿臉的血,實在嚇人。但「治禿」這一招,滾出爭議,佈滿200根細針的滾輪,滾刺皮膚出血,號稱細胞能因此增生長出頭髮,整型醫師認為,想用滾針治禿,最好先考慮「感染風險」


整型醫師陳建華:「曾經有一些小發炎的傷口,這時候也不適合去做滾針治療,有些人頭皮根本一個毛囊也沒有,你再刺激1百遍1萬遍,它(頭髮)都不會長出來。」


節目來賓:「我們在用保養品的時候,可能吸收50%30%,但是你用了這個(滾針)東西,再用保養品可能吸收到80%。」


網路上,還有影片教你怎麼用滾針「自滾」,增加保養品的吸收度,但是在皮膚上「製造傷口」,衛生局認定,是侵入性的醫療行為,一定得由「醫師」執行,曾經有人在網路上賣滾針,被開罰3萬元,滾針如果沒有許可字號,亂用就是違法。


補充說明:


這個新聞有幾個「內行人」才看得懂的門道:


        「當天診所竟然沒有醫師在場當時的負責人親自示範洗血回春,市議員林瑞圖前國大代表曾蔡美佐藝人醫療糾紛購物台買診所的養髮券」=>這些「事實」告訴我們,這是一間「商人開的連鎖診所,負責醫師只是掛名」。這種類型的診所,在醫學美容商業化的今天算是所在多有「當時的」掛名醫師,判刑以後當然會「換人做做看」,這就是「當人頭」的風險.:刑事與收入都風險...


        這種「負責醫師只是掛名」的診所,好壞由人評論。只是「負責」醫師只掛名,顯然「只負責出事的時候出面候審(之類)」。所以會盡可能挑選「負責人已年逾8,得以減輕其刑」的機會。至於受術者最期盼的「醫療的效果與問題,我負責!」基本上沒有人出面負責


        「負責人辯稱,治療禿頭屬美容」這句話,暴露了某些問題:首先,「美容」就不能說是「治療」。其次,使用侵入性方式,就不是美容行為所允許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後者雖是我國法律原則,卻不是非常地準確君不見一堆「青」「師傅」?


        對於微針滾輪的「風險」,我們談了多次了。其中風險最大的,其實就是「我們在用保養品的時候,可能吸收50%30%,但是你用了這個(滾針)東西,再用保養品可能吸收到80%」這個問題!各位要知道,醫療上對於「內用藥」與「外用藥」的嚴謹程度差異很大注射用的內用藥,它的無菌、熱素清除(使用後會發燒)、傷害濃度(藥品濃度)、防腐劑使用濃度等大約一百項(<=這是比喻!)的規定非常嚴謹。理由無它這些東西會「直接」進入人體。


反觀「外用藥」,因為「假設」角質層會隔離它,所以防腐劑的使用、熱素的清除、其它傷害因子的防止都會比較簡單。各位可以想像:如果把設計成外用的香港腳藥膏(含3%水楊酸)以微針方式進入皮膚。原先設計3%水楊酸,確定它不會燒傷皮膚,是因為「假設角質會隔離」;現在直接進入皮膚,燒傷的機率可能超過百倍!對於「比較隨便」的香港腳我們尚且不敢亂搞,對於各位寶貴得不得了的臉部,竟然可以亂搞,令人瞠目結舌!


各位知道所謂「吸收到80%」的意思,就是防腐劑、界面活性劑、香料等等原先不打算被吸收的成分,也會增加吸收率嗎?而且「防腐劑、界面活性劑、香料等,會直接進入皮膚內層!」,這是各位希望的結果嗎?


說得清楚一些:我們認為微針滾輪本身的醫療邏輯沒有太大問題!問題是微針滾輪後給予的「東西」風險太大飛梭雷射也有類似的「術後敏感/發炎」問題。


最後「附贈」一張「微針滾輪後導入營養成分,然後燒傷」的檔案照片這是來診所求就者的檔案,算是「受苦者的血淚,醫療者的經驗」。


誰願意做「醫療者的經驗」呢?


補充閱讀:



關於微針滾輪的風險


一個網路問題=也許即將發生「飛梭後敏感性肌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ctorskin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