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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整形與醫學美容論中與幾位醫療同儕交換意見的結果。對於「相信保養品未必是安全的」這個信念的醫師們來說,應該可以很容易理解我們的憂慮


這是某醫師的問題:


雷射術後開始皮膚出現過敏,怎麼治療?


一例患者為改善面部毛孔粗大做脈衝光+黑臉娃娃治療。前兩次治療後未見不適,第三次治療後,出現類似蚊子叮咬處,自行擠壓後開始出現過敏反應。經過抗敏治療後症狀消失。第四次治療後,症狀又出現,抗敏治療後再度好轉,後又反覆發作。自覺搔癢、臉色發紅,有紅色丘疹。


不知同道前輩們有什麼好的治療方法?謝謝!


A醫師的回答是:


個人建議儀器治療停幾個月。現今以抗過敏修復為主。


B醫師的回答是:


從皮膚傷害來看,全臉部都有紅斑,眉區上瞼都有,因此不考慮光過敏可能建議在化妝品或其他護理產品中找原因。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C醫師的回答是:


我也經常遇到類似情況,是否考慮冷凝膠或者化妝品過敏?


發問者的回應是:


謝謝,現在患者已停用所有化妝品及雷射治療,開始抗過敏修復。


我的說法是:


這是黑臉娃娃治療必然發生的「過度去角質效應」。


您提到的「抗過敏治療後症狀消失,第四次治療後,症狀又出現,抗過敏治療好轉,後又反覆發作」部分,依我目前的理解,「抗敏治療」其實多有免疫抑制能力,而非免疫疏導/緩解功能


譬如大禹治水,抑制愈重,將來的復發愈強,頻率愈密。


建議:


   停用所有保養品,包括清潔用品(特別是清潔用品,比方說洗面乳、卸妝油一類)。


    給予口服抗敏治療,安撫鎮靜病患情緒。


    如果沒有把握找到的乳液是安全的,寧可讓臉部完全休息,絕對不要使用噴霧式溫泉產品


「謝謝,現在患者已停用所有化妝品及雷射治療,開始抗過敏修復」=>這部分,您會發現效果不錯,但是無法根治


D醫師的回答是:


確效治療還應以藥品為主(普特皮tacrolimus軟膏或醫立妥pimecrolimus軟膏)。


保養期為了肌膚加速癒合修復,應確保居家使用的清潔類產品內不含皂鹼表面離子活性劑成分。另外,為減少清潔產品對肌膚的刺激,清潔用品PH值是在4.5~6.5之間的弱酸性。建議使用無刺激性含鋅、銅或天然酵素的清潔劑


進行雷射、IPL和電波治療的皮膚,居家使用保濕滋養品時,注意護膚品中不含礦物油成分如凡士林等。因礦物油不會被皮膚吸收,而過於油膩,只適合極乾燥的冬天使用,對於中性或偏油性皮膚的人則不適合,會阻塞毛孔而引起粉刺和痤瘡等。建議使用多元不飽和脂肪酸—Omega油進行快速修復皮膚屏障。


以上方法連續使用二周之後,再進行補水保濕。期間停止使用一切化妝品!


E醫師的回答是:


停(停止一切刺激)—養(滋潤保油)—修(適度適當,否則別做)


F醫師的回答是:


贊同上面的,皮膚屏障功能的修復時很關鍵的,停後修。


G醫師的回答是:


停(停止一切刺激)養(滋潤保油)修(適度適當,否則別做)


樓上這位說的太好了!我贊同這樣治療方法!比較穩重求美!


我的二度補充是:


請容許我發表一些不同意見:


對於普特皮軟膏或醫立妥軟膏,我們發現的經驗是:經過一陣子,這些藥膏一定會出現或多或少的禁斷(withdraw)反應。從這些藥膏使用時偶有伴發的乾燥、刺激感覺也可以猜測出來。換句話說,我們的經驗是「使用藥膏一定會是短多長空的結果」。


另外,關於「應確保居家使用的清潔類產品內不含皂鹼及表面離子活性劑成分清潔用品PH值是在4.5—6.5之間的弱酸性。建議使用無刺激性含鋅、銅或天然酵素的清潔劑居家使用保濕滋養品時,注意護膚品中不含礦物油成分如凡士林等。因礦物油不會被皮膚吸收,而過於油膩,只適合極乾燥的冬天使用,對於中性或偏油性皮膚的人則不適合,會阻塞毛孔而引起粉刺和痤瘡等。建議使用多元不飽和脂肪酸—Omega油進行快速修復皮膚屏障補水保濕。期間停止使用一切化妝品!」這些意見,學理上是正確的。只是在現實應用時,還是建議對這些「學理上可行」的產品,做「實際上的監測」


我們在這幾年的臨床監測經驗中發現:理論上,保濕產品可以保濕實務上,保濕產品可能使得皮膚的自我保濕能力更為弱化(因為堵塞毛孔與汗孔),結果使肌膚自我保濕能力更形惡化。換句話說,「理論上可行的東西,在現實世界中未必可以達成」。因此才會強烈建議「對學理上可行的產品<=產品,終究是現實的物質),進行實際上的監測」


得罪之處,尚祈海涵。


補充說明:


從上述各位醫師的表述來看,至少有一點是確定的:大家都同意「停修」的基礎邏輯;而且特別注意「適度適當,否則別做」的部份。


D醫師對於藥品與保養品的意見算是目前醫界的「主流」意見;只是經過這麼久的保養品監測經驗,我對於藥物與保養品的使用「不具備如同D醫師一樣的巨大信心」。


醫學是生命科學」這句話有二個意義:


    醫學必定是可以證明的,正確的治療與錯誤的治療都是科學的,是一翻兩瞪眼的。


    醫學關乎生命,醫師必須隨時謹記「此亦人父也、此亦人母也、此亦人子也」。也就是說,對於應用於人體上的任何觀念,除了「學理上說得過去」,也要「在實務上可以證明之」。後者在我的臨床生涯中,屢屢發現「盡信書,不如無書」的現實差距


補充閱讀:


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


化妝品成分也需要上市後監測(PMS=邱品齊醫師格文引用


誰能夠真正「瞭解」保養品?只有「正確肌膚檢測」才是真的


「使用後皮膚真正變好才是硬道理」:從另一篇部落格文章談「成分表的閱讀」


保養品吸收的途徑=談談許多人都會犯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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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torskin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