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必須」入地獄,還是……「只好」入地獄……<=我的凡人感想)
這是我的看法:
對於「必須防曬」與「必須使用防曬產品」,從2007年開始肌膚監測至今,我就隱約出現疑惑。
就學理上說,防曬是一定要作的,這是無庸置疑的!然而坊間對防曬品使用與宣傳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物理性防曬也要「每十五分鐘補擦一次」?晚上沒有了太陽,室內燈光也要防曬?防曬成分進入人體的報導不是新聞(人乳樣品中發現保養品防曬成分=論壇譯文引介),防曬過程出現的一些「狀況」也多次向各位報告(使用防曬乳,結果變更黑?細談防曬產品的「功與過」=上海週末畫報邀稿與一定「要」防曬≠一定「要擦」防曬乳;談「防曬」的風險),然而還是有些人從來不曾出現疑惑?仍舊願意「簡單地被餵養資訊」?
今天看到張麗卿老師寫的這篇短文,「我自己是看得懂的,但是不知道各位看得懂多少……」
這篇文章「同業」看了或許會不太爽,但這是我一直推廣的概念。如果要「找證據」,2008年出版的«不出錯的防曬•抗氧化»早已留下印記。
(備註:稱同業是因為老師已創辦了品牌MakeHappySkin)
有效防曬的兩個關鍵:
- 具有合宜的防曬係數:不需追高,但也不能是SPF5、10這種不痛不癢的係數。
- 防曬品得確實停留在皮膚上,才能擋太陽:碰個水、流個汗、用個吸油面紙就掉光,還指望擋什麼太陽?再高的防曬係數也是白搭。
安全防曬的兩個關鍵:
- 化學防曬能免就免:化學防曬劑對皮膚與人體,絕對談不上安全無刺激,頂多只能把分子結構作大,使分子量大於500或者更大些到分子量上千。但對皮膚來說,如果您相信Q10這種分子量800以上的抗氧化劑可以滲入肌膚去抗氧化,那麼您也必須買單所有的化學防曬劑(大部分分子量分佈在200~400)「也可以」滲入肌膚去搗蛋。
- 沒有太陽時早早卸妝:不必認為燈具的紫外線也很強,在室內工作也擦上防曬品應戰。記住:防曬品的作戰對像是「太陽」。
一般附著力良好、耐汗、抗水的防曬品,就算可以處理到不油膩,也難處理到透氣清爽無負擔(誰會覺得穿雨衣,雨衣摸起來是黏的、油的?雨衣一定是滑的、無黏膩感的。但雨衣通常不太透氣吧!)
而悶住皮膚,毛孔不通就會鬧脾氣,毛孔皮脂阻塞的粉刺效應就會加速形成、毛孔被塞住的時間越長,毛孔就越大、皮膚整體越是缺氧,就越是沒有生氣與活力。
我不反對使用保養品!我唯一的關心就是健康!因此我反對「盲目地使用保養品」、「盲目地執行醫學美容」
根據科學邏輯,要確定保養品或治療的安全,應該在使用前、使用後都做紀錄;而且必須長期監測,反覆比對。
使用前後比對,是為了證明短期安全。使用前與長期後比對,是為了證明長期安全。這就是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與為什麼護膚品「長期使用有危險」?=談「實驗室資料」與「長期追蹤PMS資料」的核心價值。
如果呆呆地相信單次監測的「證據」,就會出現「使用類固醇的褪紅效果很好,應該長期使用」這麼愚蠢的事!
保養品與醫美治療長期使用、大量使用,對身體健康影響深遠。只有真正長期監測,才能確保長期劑量安全,真正保護皮膚與身體的健康!(「皮膚測試」、「皮膚檢測」與「皮膚監測」有什麼不同?=專業醫療論壇問題回答)
如果您初次看到這個blog,發現「看不懂文章內容」。這是因為作者能力不足,文章悟道的順序不一。拜託您買本循序漸進的科普書籍(肌戒毒:14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也可以先看「肌戒毒」整體概念:電視專訪,然後聽聽錄音檔。理解真正真理之後您就會發現:
因為醫美措施而敏感、痘痘,甚至酒糟/玫瑰痤瘡的可能性很大!
因為錯誤保養品、雷射/激光療程產生黑斑是必然的!
任何傷害出現的反黑、發炎、脫皮、粉刺與紅腫、刺癢……一定有改善!
正確實施並遵守肌膚監測的指導,就是您保護自己最重要的科學證據!如果您同意上述理念,想定期獲得真正的醫學美容與保養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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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買書……
補充閱讀:
「肌戒毒」整體概念:電視專訪(大陸請按這裡) 2013-06-18 20:18
!必看!肌膚監測,唯一的「醫學」美容!=新書的導讀文!必看! 2013-03-21 19:45:46
「肌戒毒:十四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臺灣廣播公司錄音檔 2013-02-01 21:23
敏感/酒糟肌膚的自我療護—談「十四天不洗臉」的自然醫學學理猜想 2011-03-1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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