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香港瑞昇公司版權,僅部分節錄;有興趣的朋友請看原文。另外,本文主體說明為影音檔,希望更清楚瞭解的朋友請看這裡)
20100911補充:
本案例在2010年9月6日回診時,我們驚訝地發現,她的表皮完全恢復了!即使在50倍的放大狀態下,都完全看不出任何傷害。
是的,酒糟肌膚有機會回到完全的健康!
以下為本文:
這是真實的案例:一位被診斷「酒糟」的朋友,經過二年多自然醫學治療後,她的酒糟肌膚完全痊癒,甚至希望「接受雷射磨皮縮小毛孔,讓婚禮的新娘妝更為完美」!
我們做了雷射磨皮,而且很榮幸地見證:她的皮膚恢復力確實比其它人都好!
治療過程:
雷射磨皮安排在2010年8月10日,雖然是微飛梭雷射手術,為了確保治療效果,我們混合了傳統磨皮的技巧—給予的重複區域幾乎到達100%的程度;使得這個治療成為「(微飛梭雷射+傳統磨皮雷射)除以2」的超強強度。
治療後我們給了口服榖胱甘肽、抗生素、鳳梨酵素及口服膠原蛋白錠。局部以Duoderm覆蓋。三天後(照片中的8月13日)拆除Duoderm,繼續以瑞昇EGF為外用。2010年8月24日,雷射磨皮後的第十四天回診。
圖片說明:
各位可以從圖片的日期,看到皮膚的真實變化。
2008年3月17日酒糟開始治療,表皮是乾燥、扁平而無健康紋路;經過二年多的修復,2010年7月21日的表皮修復到接近完美的狀態,真皮估計改善了70%。
2010年8月10日進行磨皮治療,過程如上述。三天後拆除Duoderm,此時仍舊可見表皮非常破損而悽慘。再過十一天,2010年8月24日,表皮已經修復到原先的75%左右。
討論:
我們提供這個案例,是希望給酒糟與敏感性肌膚患者強烈的信心—經過正確重建,即使非常重傷害的肌膚都可以恢復到「強度雷射磨皮,也能迅速恢復」的勇健程度。
是的,酒糟是有機會治癒的—甚至可以「雷射磨皮」作為痊癒的證明!
(本文應雜誌社要求重新改寫成簡單版,以下是原始完整版)
我們報告一位酒糟治療「痊癒」的案例。這是「續集」。
經過婚紗照拍攝之後,她真的「很勇敢地」來到診所,要求診所給予微飛梭磨皮,「希望縮小毛孔」。
治療過程:
治療安排在2010年8月10日,雖然使用微飛梭雷射手術,為了確保治療效果(任何汽化雷射治療都算是痛的…),其實非常加強了治療強度—我們給予的over-lapping(重複區域)幾乎到達100%的程度。也就是說,這個治療基本上屬於「(微飛梭雷射+傳統磨皮雷射)除以2」的強度。
治療後的修復方式為…(僅部分節錄;有興趣的朋友請看原文)…雷射磨皮後的第十四天回診。
討論:
我們提供這個案例,首先希望給酒糟/敏感性肌膚朋友信心—經過正確重建,即使是重傷害的酒糟肌膚都可以恢復到「強度雷射磨皮,也能迅速恢復」的勇健程度。其次是希望讓各位明白:飛梭或傳統磨皮雷射的糾紛很多,未必由於「醫師操作不當」,往往是「不應該在耐受性很差的皮膚上,給予相對強度的治療」。換句話說;如同再一則飛梭雷射的糾紛新聞!?廣告/新聞閱讀中「法院認定,醫師未對吳女膚質做完整診斷,也未測試膚質是否適宜接受雷射治療,有醫療疏失」。
① 如果您是醫療從業人員,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會幫助您減少醫療糾紛風險,使得從業之途順利坦蕩。
② 如果您是醫學美容受術者,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可以保護您的皮膚,避免「錯誤的治療,永久的傷害」!
雷射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脆弱皮膚,還繼續接受雷射」!雷射當保養,護膚不成反毀容!
圖片說明:
圖上面有日期,各位可以看到日期的變化。
這是一位從2008年3月17日酒糟開始治療。開始時表皮是乾的,扁平而無健康紋路;表面有許多發亮的物質存在。真皮微血管增生非常明顯。經過二年半治療之後,2010年7月21日的表皮修復到接近完美的狀態,真皮估計改善了70%,還是有些許堵塞黑點,毛髮重生也不完全。
回診在2010年8月10日進行磨皮治療,過程如上述。三天後拆除Duoderm,仍舊可見表皮非常「悽慘」。再過十一天,2010年8月24日,表皮已經回復到原先的75%左右。
補充內容:
案例發表之後,有醫師問到:「您的敬業精神值得學習,這點我與你有相似之處,就「磨皮治療酒糟肌膚」可否理解為一種損傷修復重建過程?對於遠期療效如何考慮?」
我的回答是:
您誤會了…這個案子不是「以磨皮治療酒糟肌膚」。
這個案子有趣的地方是—我們從來不敢夢想對酒糟肌膚的人施以雷射磨皮術。更不敢夢想這些曾經酒糟的案子,經過短短14天,表皮與真皮的修復竟然還不錯。
就像文中說的,我希望能夠激勵患者:酒糟好好地、正確地治療,是有希望恢復到很好的狀態—這個「很好」的狀態,竟然可以經過磨皮的測試!
謝謝您的謬讚,我只是很囉唆地進行我的臨床專業…因為很囉唆,所以看一個病人都要半小時以上,初診至少是一個半小時…這都是水磨工夫…這個案例的精神是:我們花了兩年半的時間,終於讓一位酒糟患者「覺得痊癒了」。而且這種主觀的「覺得」,竟然可以用「非常強烈傷害,也能彌補」這種客觀事實來證明。
顯然:
① 某些酒糟真的可以治療到「痊癒」的地步。
② 當酒糟「痊癒」之後,就可以當作正常而健康的皮膚加以治療。這時候,就算是「磨皮雷射」這麼強大的傷害,他的皮膚也可以承受,而且可以順利地在14天內復元。
③ 換句話說,某些接受更低能量雷射(比方說除斑雷射、點陣式雷射甚至是脈衝光),結果反黑、復黑甚至發炎得很厲害的案例,不能夠單純以「病患體質特殊」作為託辭。應該是「術前的皮膚本來就不健康了,接受雷射治療才會產生不可預期的反應」來考慮。
這個案例可以證明,我們一直提倡的「治療前輔以肌膚檢測,可以大量減少不可測風險,降低醫療糾紛」的意義。
補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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