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一般來說,文章的補充說明都是放在引文後面。這次特別放在前面,當然是有意義的!
十多年來,承蒙 張麗卿 老師的推動,經過 邱品齊 醫師的「學術加強」, 牛爾 先生的「現實加強」,台灣的民眾現在對於「保養品成分認知與閱讀」這件事充滿了熱情,甚至是狂熱!
這是錯的!
稍微有些藥物學知識的人都知道:凡物都是藥,也都是毒。換句話說,我們根本不可能從「成分表」去判斷這些成分的「絕對」安全性。「自以為知識追求者」(<=那些狂熱分子,自己覺得是專家的人)拿著「相對」安全性的數據,要求現實世界中的「絕對」安全,本來就是錯誤的行為!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阻擋」 齊顯龍 醫師「單純從成分表閱讀下手,做保養品推薦」的原因—齊醫師的出發點是對的,說法是對的;可是「橘越淮變枳」, 張麗卿 老師「哀嘆」的:「這一回,我真的向現實低頭了。我準備向協助的品牌說:隨著大陸全成分標示實施,新包裝新商品,全部更換掉…」這件事,就是「外行壓迫內行」的標準結果!
如果各位還「聽不懂」,請容我作一個比喻:
半瓶水的專家,比不了解更危險!
有個人到醫院看醫師,自訴「右下腹疼痛,有按壓痛與反彈痛」。於是告訴醫師「我認為是盲腸炎,我要開刀…」
但是這位朋友並不是醫療專業人員,不知道至少還有「糞石聚集」、「流行性感冒」與「腸絞痛」的其它可能(如果是女性,還有「子宮外孕」的鑑別診斷)。醫師可能希望先通便,做個血液檢測。但是病患威脅說:「如果您不快點開刀,萬一盲腸炎破掉變成腹膜炎,我一定會告死您…」
如果您是醫師,開不開這個刀?如果不開,病患的生命怎麼辦?如果您是病患,您猜,為了自保,「醫師會不會把您轉診到其它醫院?」
保養品比藥品更複雜
醫學並不困難,只是非常複雜,需要嚴密的交互考慮。保養品的設計不比藥品簡單(誰能夠真正「瞭解」保養品?);如果再加上保養品成分長期安全性追蹤資料闕如(詳見化妝品成分也需要上市後監測(PMS)=邱品齊醫師格文引用),配方設計者可以確認保養品的短期安全,未必能保證該成品長期使用的最終反應是什麼?各位「自己以為讀懂了成分表」,會不會陷入「半瓶水的專家,比不了解更危險」的窘境:
1. 沒有道德的廠商,直接在成分表上做假,或者掩蓋:如同保養品該迴避哪些成分?文中所述:「業者可以讓十六醇等令人礙眼的成分消失在成分欄中,但配方照加照用;也可以換個網路查不到有紀錄的成分替代(CosDNA裡也有很多未標注面皰等級刺激等級的新合成成分!新的成分不等於安全,只是一時間這網站找不到「標準答案」套用)」。
2. 有道德的廠商,非常掙扎,最後決定投向…:「這一回,我真的向現實低頭了。我準備向協助的品牌說:隨著大陸全成分標示實施,新包裝新商品,全部更換掉…」。結果或者成本愈高,消費終端售價愈高。或者消費者無法取得「最適配方」,只能屈就「較佳配方」。
只有正確的認知,才能夠面對社會不斷更易的、變化多端卻未必正確的潮流
我想講些什麼呢?研究保養品幾年之後,轉而研究保養品的皮膚反應,我能理解的是「只有經得起實際使用與追蹤,這些保養品成分的相關知識才是真的。如果這些知識無法應用於實際,不過是空談罷了~」。
該講的都講完了,剩下的讓 張 老師「自己講」吧…
下星期安排上海的行程......接連著兩篇談成分認知的文章台灣實施「全成分標示」八年整之心情與保養品該迴避哪些成分?,確實反應出我對「全民查成分趨勢」的無奈......企業主管問:「消費者若指出我們的產品中,含有刺激成分、致面皰成分時,如何回答?」(老實說:我心裡真的很氣…餒!).......口碑商品,在配方單中可以看到Paraben防腐劑、Cetyl alcohol鯨蠟醇。會因為這樣讓長久使用的人「嚇到」不敢再用了嗎?會讓想瞭解一下成分才決定買不買的人「下不了手」嗎?你想瞭解加多少比例嗎?我可以告訴你答案:複方Paraben的總量是0.5%、Cetyl alcohol 0.4%。你想知道這樣的比例,就不會有不良反應嗎?我無法給你肯定的答案。因為這與整體的配方設計有關......這一回,我真的向現實低頭了。我準備向協助的品牌說:隨著大陸全成分標示實施,新包裝新商品,全部更換掉Paraben防腐劑。但其他配方中的成分,都有嚴謹的篩選配方架構,不隨人言起舞而更動......更動配方架構,那就動搖品牌精神、品牌堅持與品牌對使用人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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