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過張麗卿老師的輕鬆看成分,輸贏一念間;我所理解的內容,應該是談論「對成分要有正確的認知」。這部份台灣推行許多,個人認為「對成分有正確認知」這種教育是重要的,但是也是困難的—「惡紫奪朱」的意思,就是「某正確理論推廣一遍,就會誘發某不太正確理論推廣一百遍」。這樣的現實並不罕見。身為社會衛生教育的推廣者,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難題。
邱品齊醫師也很努力地推廣「保養品成分認知與分析」。就我個人看,他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消費者學了一點粗淺的成分知識,開始胡亂地應用,結果是更多傷害」。這部份是我個人對他格文長期觀察的心得,不代表 邱 醫師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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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道德的廠商,直接在成分表上做假,或者掩蓋:如同保養品該迴避哪些成分?文中所述:「業者可以讓十六醇等令人礙眼的成分消失在成分欄中,但配方照加照用;也可以換個網路查不到有紀錄的成分替代(CosDNA裡也有很多未標注面皰等級刺激等級的新合成成分!新的成分不等於安全,只是一時間這網站找不到「標準答案」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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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位大陸醫學美容格友的部落格文章;雖然說「文出名門」,文章中的某些想法,就醫療提供者的角度看,文章內容「很實際而嚴酷」。就消費者的角度讀來,恐怕還有些…
引用之,或搏君一笑,或深自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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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兩岸四地來說,香港幾乎是「醫學美容從業人員的天堂與夢靨」。什麼人都可以做雷射,什麼問題都宣稱「雷射可以解決」。這種混亂的狀況簡直是「冒險家的天堂,守法者的夢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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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與瑞昇同仁聊天後的心情記事,就算是小說體的隨筆吧)
護理人員不應該討論病患隱私,這是基本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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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大陸網站的醫師問題,臨床上受傷於類固醇長期使用的朋友所在多有(這是「看病三十秒」的必然結果),就摘錄下來,與各位分享。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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