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新聞,是台灣的中廣新聞網播出的「洗髮精含防腐劑恐為濕疹元兇,皮膚紅癢就該停用」。文中有些正確內容,也有些稍微錯誤(基礎邏輯錯誤)。無論如何;「皮膚受損時,不應尋求更多保養品協助,而是應該立即停止使用」本來就是醫界共識。這確實是「肌戒毒」這個概念的最初發源。
肌膚監測幾年來,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大家都怕防腐劑,沒有人搞清楚究竟在懼怕什麼?真正傷害的可能是什麼?因此 張麗卿 老師寫了篇【防腐劑情結】解析(上篇)~可怕的無知陷阱與【防腐劑情結】解析(下篇)~對號入座,誰之過?
然而我們真正發現的是:乳化劑(界面活性劑)很可能也是風險;香料也是風險之一(這個有很多文獻證明了)。至於定香劑、增稠劑……這許多成分(無論天然或化學),長期累積的效果如何?風險如何?根本沒有民眾慮及,遑論思考!
這次給大家選播的這三篇新聞與格文,主旨只有一個:
所有物品,超過生物可容忍/代謝的劑量,就是廣義毒性。如果短期大量使用某種物品(很認真地敷面膜加強吸收!?),必須非常確定沒有逾越短期安全劑量。要是長期使用某種物品(每天必定使用化妝水!?),就必須非常確定累積狀態不超過長期安全劑量。短期使用超過短期急性毒性劑量(安全劑量上限;請參考半數致死劑量LD50觀念)就會出現毒性反應。長期使用超過長期慢性毒性劑量(這個數值比短期毒性劑量低很多,詳見下面的補充)也會出現毒性反應。
(補充一,急性毒性劑量:食鹽的致死劑量為2.5g/kg,以60 公斤體重 的人來說,一次吃下150 公克的食鹽,就有致死的可能(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充二,慢性毒性劑量:每日食鹽(包括食鹽、醬油、味精、鹽漬物及加工食品中的含鹽量)以不超過8~10克為原則(飲食指南與原則- 靜宜大學食品營養學系)
因此各位看到第一個新聞「面膜致紅腫癢,經銷商判賠」,看到「審酌她是成年人,要不要敷可自行決定,且面膜有標註警語」,應該就可以發現「也許廠商是倒楣的最後一根稻草……」這個事實。
(所以廠商朋友必須仔細思考,唯有支持肌膚監測,才有證據證明「殺人的真不是我,我只是最後被發現的路過倒楣者……」。要不然,每個月幾十個「16萬判例」,各位支撐得住嗎?佳麗寶美白「秘方」,竟是白斑元凶事件還在持續發燒呢……)
再看到「洗髮精含防腐劑恐為濕疹元兇,皮膚紅癢就該停用」中「 皮膚科 醫師提醒,儘管目前門診,使用洗髮精、護髮乳導致過敏濕疹的病例不多」、「常見使用保養品、面膜導致濕疹」的句子,加上「這幾年來,清潔、保養用品常用的防腐劑MI和MCI/MI,可能會讓使用者導致過敏的比率,急速上升」就會發現「原來廠商們互為稻草,盲目地一根一根添加,最後終究互相陷害!」。
從張麗卿老師的文章(用後沖掉,可以減少長期累積機會)說明,各位應該清楚知道科學概念:任何物品,不過量就是可用,過量就是毒物!
新北市王姓女子在化妝品專櫃小姐推薦下使用一款面膜,導致臉上持續出現紅腫及發癢現象,經醫院治療診斷患有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及酒糟性皮膚炎(?)依此求償;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認定,王女的皮膚炎與使用面膜有關,判經銷商需賠償16萬餘元,可上訴。
華資粧業化妝品公司主張,王女僅能證明就醫期間罹患皮膚炎,無法證明與其面膜有因果關係。
不過法官依王女診斷證明、同事證詞等證據,認定王女患皮膚病與面膜有因果關係,審酌她是成年人,要不要敷可自行決定,且面膜有標註警語,認為王女須自負5成責任。(記者王定傳)
洗髮精含防腐劑恐為濕疹元兇,皮膚紅癢就該停用=中廣新聞網2013/7/24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許多洗髮精、護髮乳中,含有MCI或MI的防腐劑成分,可能是導致濕疹過敏的元凶,世界權威醫學組織也呼籲應該禁用這兩種防腐劑。皮膚科醫師提醒,儘管目前門診,使用洗髮精、護髮乳導致過敏濕疹的病例不多,不過常見使用保養品、面膜導致濕疹,呼籲如果使用後,皮膚出現紅癢脫皮,就要立即停用。(林麗玉報導)
有香港媒體報導,英國皮膚科醫生協會兩周前警告,這幾年來,清潔、保養用品常用的防腐劑MI和MCI/MI,可能會讓使用者導致過敏的比率,急速上升,呼籲禁用。引發民眾擔心,會不會因為使用洗髮精、護髮乳導致濕疹,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皮膚科主任@說,目前門診比較少見有民眾,因為使用洗髮精、護髮乳,導致過敏濕疹的病患,不過卻常見使用保養品、面膜導致過敏,醫師也提醒,廠商為了讓保養品、洗髮精等產品,可以保存期限長一點,都會添加防腐劑,如果民眾使用保養品、面膜、洗髮精、清潔劑,發現皮膚出現水泡、脫皮、紅癢,就要趕緊停用。
@主任表示,因為使用保養品導致過敏濕疹的部位,多以臉部為主,如果發現有濕疹的狀況,就要趕緊停用,至於清潔用品例如洗髮精、護髮乳,如果使用後覺得頭皮癢,也要停用,更換廠牌。
還有許多民眾會用大量的清潔用品,如果是乾燥膚質,用太大量的清潔用品,會讓濕疹的狀況更嚴重,洗澡的水溫也不宜過高,洗澡的時間也不要過長。
六月下旬了食品風波稍稍平息,回想五六月份的媒體版面,除了「菲律賓」就靠「食品爛新聞」來搶頭條了。消費大眾在這波「食品安全熱」下,多少學到了一些概念與自保之道。終於願意欣賞「會敗壞的食物才是完美」的事實。
可以吃的食物,擺放不可思議的時間長度,都不會壞,其中必有緣故。防腐劑是達成食物不腐不壞的便利手段之一。(備註:食物不壞,也有特別條件支持或者食物本身的條件特殊,可以辦到的情形。)
但是消費者無知,總是喜歡買「不含防腐劑」的食品,且天真的希望不含防腐劑但又能有三個月、六個月甚至更長的保存期。
業者「很清楚」消費者的認知是什麼,於是標示「不含防腐劑」就成了「非常重要」的行銷詞。而如果是假的,加了防腐劑,卻宣稱沒有,難道衛生局不管、不罰嗎?
那當然會查、會罰、會公告周知。
敢這麼標示「無防腐劑」的業者,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不是每一家都冒著「真添加」「假無防腐劑」的風險行走於市場的。業者還有非常靠譜的一招,就是「選擇不是法定的防腐劑,但有防腐效果的成分」來幫忙。這樣食物不只不敗壞,也可以順利通過抽查。(這波的食品事件,挖出的問題,都是平時衛生單位例行抽查時不可能找到的成分啊!)
翻一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防腐劑規範,食品部分,被允許使用的防腐劑共計24種;化妝品部分,被允許的有45種。所以,所謂不含防腐劑,只要使用的防腐劑,不是官方規定的,又屬於衛生管理單位不太會去注意的種類,那就有機會逃過一次又一次的稽查,大搖大擺地繼續大言不慚地聲稱「不含防腐劑」。
轉回化妝品話題....
化妝品在防腐劑上,耍弄消費者的無知,其精彩度與食品業相較還真是不遑多讓!(備註:我這樣說不是要一竿子打翻產業,而是指有這樣行為的那群業者。)
化妝品裡,能夠不添加防腐劑的劑型(或類型)非常有限。(所以,聲稱全品牌的產品,不論哪一種都不加防腐劑的,那真是見鬼啦!)當業者所使用的防腐劑「非官方所定義者」也會「勇於」聲稱「不添加防腐劑」。
化妝品可用的防腐劑種類眾多,要一一鑑定,抽測起來還不是普通的耗費鉅資與耗時。這在全世界各國,確實都傾向於要求業者自主式管理。有些國家會嚴謹要求業者,要提供完整正確的全成分比例資料給地方管理單位,作為備查。一旦查出非提供配方的成分,則予以重罰。
民眾對化妝品防腐劑的另一個「無知認知」是「聽謠傳」!譬如:XX防腐劑會致癌等等。弄得在地(台灣)的品牌業者,成天跟化妝品廠「沙盤推演」要選用哪些防腐劑,才能「不被討論撻伐」才能「訴求不含防腐劑」才能「躲開消費者的嫌棄」。
真的得再次的提醒,消費大眾對防腐劑的認識太有限了!有限到只認識幾個而已!有限到會害了自己!因為相對比較安全的防腐劑~正是網路流傳、品牌刻意放大為文攻擊的啊!
先舉幾個大家不會去注意的防腐劑為例。以下八種防腐劑,是台灣官方允許可添加的防腐劑(在允許的45種之中)。但是,它們「比較毒一些」,所以,除了有規範添加濃度之外,還規範只能添加在「用後沖掉」的產品中。(備註:用後沖掉,指的是洗髮、沐浴類等清潔品)
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利用網路搜尋一下,哪些品牌的哪些產品,會「錯用」這些比較毒的防腐劑在非沖洗類的產品中。
您或許會驚訝~怎麼連面膜、精華液、抗老霜、嬰兒濕紙巾、眼部保養品...都有品牌加啊??
奉勸大家,別再濫用自己有限的認知,跟著媒體錯誤的資訊一起起舞。這樣才不會讓一群「沒有勇氣堅持『以人為本』」的品牌,為了迎合消費者的無知,把更大的刺激傷害風險賣給你!(而對我來說,看到消費者還力挺這樣的品牌、感謝這樣的品牌時,心中真的是對消費者的無知掬淚啊!)(宋註:我也常常掬淚……)
只能添加在【用後沖掉】的化妝品中的防腐劑
Benzylhemiformal
5-Bromo-5-nitro-1,3-dioxane
Cetylpyridinium chloride
Chloramine T
Chlorhexidine
Methyldibromo glutaronitrile (1,2-Dibromo-2,4-dicyanobutane)
Phenoxyisopropanol (1-Phenoxypropan-2-ol)
【防腐劑情結】解析(下篇)~對號入座,誰之過?=張麗卿老師格文
防腐劑除了考慮皮膚刺激之外,更考慮人體積存的風險。再怎麼「安全」的防腐劑,頂多只有空間討論對人危害度的高低,沒空間強詞奪理說對人有益無害。
而不論是【消基會】或者各地的【衛生局】,每每在抽驗市售化妝品時,都犯了相同的「錯」。
【消基會】緊咬著parabens類防腐劑(中文名:對羥基苯甲酸酯類)不放,每每找面膜開鍘,聲稱「驗出市售面膜很多含有paraben防腐劑,雖大部分添加量符合法規規範,但建議消費者多選擇『不含防腐劑』的面膜,對皮膚比較有保障。」
作為一個配方專業人,對消基會「保護消費者的好意」作為,一次又一次的感到啼笑皆非。這種眼裡只有一種防腐劑的思維,不含paraben就等於不含防腐劑,近乎幼稚園級認知程度,對消費大眾所做的「服務」,更容易誘導消費者選擇「風險」。
【衛生局】多年來對防腐劑的查驗方向,剛好跟消基會共舞。仍然情有獨鍾的喜歡測paraben。發新聞稿公告抽測績效時,就清楚地告知「測試paraben的結果....合格的X家、不合格者Y家。」
專業人當然瞭解~[產品含哪些防腐劑,要一一鑑定,耗費鉅資且耗時]。但老是測paraben,對大環境造成的影響絕對是~[消費大眾會認為paraben一定是最毒的,所以消基會、衛生局,才會都測這一類成分]、[品牌業者會認為,改用其他防腐劑,就不會被檢測盯上,甚至還可以撿到「不含防腐劑」的大便宜。]
以上的結果,落實了政府的防腐劑把關責任了嗎?實現了消基會為人民發聲的初衷了嗎?
消基會是個「會」,應該要有多人組成的「團隊」,應該會有可諮詢的「專家群」,但似乎無法讓外人理解「團隊的成員?」「專家群的背景?」或者如外人的臆測,消基會形同「一言堂」(一直都是一個人在主導、一個人在發言)
衛生局若礙於經費與檢測技術未到位,無法全盤顧及允許添加的44種防腐劑的監測,無法過濾出「不得添加的防腐劑」。那是否一意孤行的去檢測那44種之一的paraben,是合宜的作法?
消費者到底該「相信誰」?消費者誰的話都願意相信(毫無根據的、網路亂轉載的照單全收),就是不願意相信品牌說的話,只因為品牌是生意人!
(宋註:所以應該推廣「科學地反覆監測、反覆對照」概念,也就是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可以真正幫助民眾與廠商的溝通及互信)
給誠信務實的品牌一些機會吧!我相信多數品牌比消費者更關心產品使用過敏、更擔心防腐劑對肌膚的危害。而如果您喜愛的品牌,從沒讓您的皮膚受苦或出狀況,那麼請相信品牌,不用去過度挑剔品牌用了哪一種防腐劑,只要是合法的,真的不用自己嚇自己。
① 我不反對使用保養品!我唯一的關心就是健康!因此我反對「盲目地使用保養品」、「盲目地執行醫學美容」。
根據科學邏輯,要確定保養品或治療的安全,應該在使用前、使用後都做紀錄;而且必須長期監測,反覆比對。這就是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與為什麼護膚品「長期使用有危險」?=談「實驗室資料」與「長期追蹤PMS資料」的核心價值。
如果相信單次監測的「證據」,就會出現「使用類固醇的褪紅效果很好,應該長期使用」這麼愚蠢的事!保養品與醫美治療長期使用、大量使用;對身體的影響深遠。只有真正長期監測,才能確保長期劑量安全。(「皮膚測試」、「皮膚檢測」與「皮膚監測」有什麼不同?=專業醫療論壇問題回答)
② 如果您初次看到這個blog,發現「看不懂文章內容」。這是因為作者能力不足,文章悟道的順序不一。拜託您買本循序漸進的科普書籍(肌戒毒:14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也可以聽錄音檔。理解真正真理之後您就會發現:
因為醫美措施而敏感、痘痘,甚至酒糟∕玫瑰痤瘡的可能性很大!
因為錯誤保養品、雷射∕激光療程產生黑斑是必然的!
任何傷害出現的反黑、發炎、脫皮、粉刺與紅腫、刺癢……一定有改善!
只要正確實施並遵守肌膚監測的指導,這就是您最重要的科學證據!如果您同意上述理念,想定期獲得真正的醫學美容與保養品訊息?還請訂閱本blog。
③ 極緻,只做對的事!為了幫助更多患者,極緻希望獲得高手們的分享。如果您對某種治療的醫學證據非常有把握,還請告訴我們。極緻會謹慎地評估,並協助建立相關肌膚監測原則。至於買書……
補充閱讀:
「肌戒毒:十四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 2013-01-04 19:09:46
「肌戒毒」整體概念:電視專訪 2013-06-18 20:18
肌戒毒:十四天不洗臉的真正醫學美容」臺灣廣播公司錄音檔 2013-02-01 21:23
呼籲建立「使用保養品/療程時,請隨時監測肌膚反應」的正確心態 2011-01-06 16:11
化妝品成分也需要上市後監測(PMS)=邱品齊醫師格文引用 2011-01-06 18:10
為什麼護膚品「長期使用有危險」?=談「實驗室資料」與「長期追蹤PMS資料」 2011-03-15 16:21
佳麗寶Kanebo美白「秘方」,竟是白斑元兇=廣告/新聞閱讀 2013-07-0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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